一、轮流发生
只要去汇聚中国毒舌网民的网易跟帖世界里转上一圈,就会明白,李天一和郭美美已经成为一对金童玉女。年轻、多金、骄狂,他俩身上满载着底层民众的羡慕嫉妒恨,满载着对权贵勾结的黑幕想像,只要有一阵风吹过,愤怒的火焰就能蹿上云天——不管这阵风是不是真的空穴来风。
“轮流发生性关系”就刮起了一阵风。事后看来,这实在是个啼笑皆非的乌龙,那么多莫名其妙的义愤填膺,可以归结于公众缺乏法治素养,可以归结于碎片化阅读年代的浮躁,更可以归结于对司法黑暗的习惯性怀疑。杯弓蛇影、风声鹤唳,展现出中国民众对社会公正的信心是多么脆弱。
@网眼八分斋可能感受到这阵风的微博意见领袖。27日午后,他怒火中烧般地留言:“李天一案再次把公众揉成了废纸,权贵游戏肆无忌惮地表演着无耻:代理律师因梦鸽要求写李天一未参与轮奸公告、做无罪辩护而解约;北京警方更是以李天一5人‘轮流与该女性发生性关系’对轮奸予以背书。李双江们的护短,只会让仇视增加,公众仇富仇官就是这样来的!”
梦鸽的“护短”,源自华西都市报,26日是说她“要求为儿子辩护的难度比较高”,到了第二天的京华时报上,更进一步,变成了她要求律师“写一公告,称李天一没有参与涉嫌强奸案”。虽然记者们所引述的都是未具名的“知情人”,但似乎也没多少人关心说法的真假,只是被一下子撩起了快要淡忘的记忆。
中新网27日午时发出那条《北京警方证实李天一案侦查完结,被告辩护律师换人》,本来也只是跟风报道。记者应该也没料到,是在交代新闻背景时,给质疑者留下了话柄:“今年2月17日晚,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与另外4个男孩儿一起,在北京五道口一家酒吧内,将一名喝醉酒的女孩儿带到湖北大厦一房间,轮流与该女孩儿发生性关系。该案被曝光轰动一时,引发公众高度关注”。
那些总是怀疑李天一案会同样被权贵勾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网络监督者,眼睛里可揉不得一点沙子,当即捉住“轮流发生性关系”这个描述方式,厉声质问。@丁来峰就专门贴出从4个月前《李天一轮奸案细节:5男殴打恐吓并轮奸1女》到昨天《梦鸽曾欲公告李天一未强奸,律师受不了请辞》的对比截图,并将中新网那句“轮流与该该女孩儿发生性关系”特意标注下划线,诠释道“轮流发生性关系,可以理解为女孩自愿群P”,继而高呼“李天一案:权力强奸法律的逻辑”:“一个普普通通的轮奸案,超过法定期限才‘侦查完结’...从轮奸到‘轮流发生性关系’,再到将军之子没有参与强奸——这是中国司法现状的一个经典缩影...如果没有舆论的轩然大波,还不知会演变到何等的荒唐模样...请继续强烈关注!”
@评论员王攀也在破口大骂:“北京警方能把李天一涉嫌轮奸案说的这么委婉,这么温暖,这么浪漫,这么无耻,这么有诗意,这么有高度,只能说明,李天一他妈梦鸽做的很对:他们真的不需要律师了!”
@史璞的抗议方式是反讽:“‘轮流发生性关系’替代‘轮奸’,彰显:1.代表先进性能力,代表先进文化,代表被轮流发生性关系的女孩的最根本利益。2.被轮流发生性关系的女孩吃到处男了,建议回封一红包,感谢党国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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