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红霞一案已移送检察院,雷政富被勒索300万》的消息,昨天下午一经人民网发布,即成为各门户首页力推消息。根据报道引述:“肖烨、许社卿、严鹏、赵红霞等六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重庆市公安局移送至检察院,其中肖烨为主犯。重庆市公安局经调查认为,此六人涉嫌敲诈勒索两名被害人,共计500万元人民币。这两名被害人,一人是涉‘不雅视频’的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另一人也是官员。根据公安局的侦查,雷政富涉嫌被敲诈勒索300万元人民币”。

雷政富,被害人?这个身份描述,当即在微博论坛上引发诸多错愕。代表环球时报立场的社评即是为此而写:“据媒体对案情的简单披露,6名犯罪嫌疑人涉嫌敲诈勒索雷政富等两名官员500万元人民币。然而舆论的关注同案情的这个焦点一直‘对不准焦距’,公众对惩罚贪官更感兴趣,赵红霞因此被一些人起哄炒作成‘英雄’。如果顺着互联网的情绪看,雷政富等人以‘被害人’的身份出现在案件中,显得不伦不类。但在法律上,这一点毫无指责之处。赵红霞等人涉嫌敲诈勒索同雷政富涉嫌贪腐是不同的两个案件,它们的分别侦办、审理都是依照法律必须发生的。在赵红霞等人敲诈勒索雷政富这件事上,前者就是加害方,后者就是被害方,这同后者是否存在贪腐没有关系。但到了互联网上,赵红霞等人和雷政富的加害与被害关系很容易就被换位了,说到底这是中国法治精神、民众的法律意识缺失的一种表现 ”。

不过,这篇《雷政富“被害”和“贪腐”都由法律裁定》也愿意为公众情绪“不够理性”提供原因分析:“赵红霞之所以受到同情,还是因为人们希望看到雷政富等涉嫌贪腐者首先受到审判,赵红霞身处弱势,雷政富则是高官,贪腐的民愤又更大,因此前者先审理,后者的当前情况公众几乎不知道,网上出现起哄声就很难避免了……中国官方及司法部门都在同舆论的沟通方面过于保守、拘谨,很不善于随事件进展向外发布阶段性消息,引导舆论的配合。比如在先审理赵红霞等人敲诈勒索案这件事上,司法部门应同时向外介绍雷政富案的进展情况,从而避免‘官’和‘民’受到不同对待的印象,让公众对雷政富涉嫌贪腐正依法受到严厉调查深信不疑”。

环球时报算是在谆谆教诲司法机关注意细节以防止“各种造谣和舆论煽动”,并呼吁“顶住舆论压力的这点考验”。这不,舆论压力在新京报上就得到了体现,其“雷政富们要查多久”的追问,一早就获搜狐新浪等重点推荐:“相比起赵红霞被移送起诉的公开与神速,‘雷政富们’似乎还神隐于‘立案调查’之中。‘雷政富们’被立案调查已长达5个多月,一直没有向公众展示案件进展,只能进一步加剧社会各界对此的猜疑。在赵红霞都已经移送检方之际,‘雷政富们’的调查,如果继续长时间没有结论,最终伤害的自然是公众对反腐败的信心。”

在重庆不雅视频案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媒体,仍要数南方都市报。这家广东媒体旗下的@南都评论昨天转发人民网消息时,就已有点评——“‘受害者’只有两人?‘另一人’是国家机密,还是姓‘另’名‘一人’?”今晨更有社论上阵:“公众舆论在传播过程中,赵红霞的角色遭遇突变。在事件中,正如新闻报道所提到的,她涉嫌与一位商人一道,对雷政富进行性贿赂和敲诈勒索,属于敲诈案中的协犯。如果仅就此一事件来看,雷政富的确是一名受害者,而有着柔弱特征的赵红霞反而成了施害者。但舆论显然无法接受这样的事件切割,就事论事的讨论在重庆不雅视频中,并没有太多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