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在媒体上读到《马悦然:许纪霖教授欠莫言一个公开道歉!》(2013-02-23)一文。文章作者是瑞典汉学家、瑞典学院院士、诺贝尔文学奖评委马悦然先生。读完这篇文章,我向马悦然先生公开建一言:作为曾经受中国读者尊重的汉学家,请别为莫言作乡愿。

马悦然先生此文是为莫言《打油诗赠重庆文友》(2011-11-08)(后称《莫言打油》)一诗作辩护。他的主旨是:“对于一个平常智力而有基本汉语常识的读者,莫言的诗显然都不应该看作歌颂的诗歌,而应该是讽刺,对薄熙来有严肃的批评,并且莫言警告自己的朋友不要卷入重庆的唱红打黑运动。”

马悦然先生指责许纪霖“将莫言的《致一重庆文友》说成是歌颂那个声名狼藉的重庆前市长(马文误,应为“前市委书记”――引者)薄熙来所倡导的唱红打黑运动的诗歌”是“完全错误的”,“许纪霖教授和他的追随者欠莫言一个公开的道歉。”

诗无达诂――对诗歌作者的立意,读者、评论家可以有自己的理解和解释,但是不可能穷尽其旨。作为专治中国文学的汉学家,马悦然先生,仅凭自己对莫言这首诗的理解,就断定他人的解释“是完全错误的”,并代莫言申诉评论者“欠莫言一个公开的道歉”,是对中国诗学的基本观念缺少认识,还是忽视他人的评论权呢?

我在本文中的工作主题只是针对马悦然先生这个主张提出相反评论的可能!

解读1,莫言诗题《打油诗赠重庆文友》

马悦然先生把莫言诗题改写为《致重庆一文友》――马悦然英文原文是“To a literary friend in Chongqing”。

为什么要这样改?汉语表达习惯,名词前常不带数字,解读该名词是指单数还是复数,须由语境来判断。从莫言不加限定地使用“重庆文友”来看,他诗题中的“重庆文友”显然是复数;而马悦然译文诗题中的“重庆一文友”则明确是单数。马先生不加说明地更改莫言诗题对象数目,是汉学水平不够,还是有意为之,我们不好判断。但是,马悦然认定莫言此诗主题是“莫言警告自己的朋友不要卷入重庆的唱红打黑运动”,无疑,这个“认定”要能够成立,该诗就不能是赠给泛指的(复数的)“重庆文友”,而应是特指的(单数的)“重庆一文友”。

在马悦然的文章发表多天后,莫言在德国《明镜周刊》采访中也宣称:“2011年秋天,一位重庆作家索求书法作品(这是我们之间的惯常活动)。我把这首诗寄给他了……在这首诗的其余部分,我呼吁我的作家朋友们既不要站在右边,又不要站在左边,而是要站在人民一边。”( Nobel Laureate Mo Yan: 'I Am Guilty',9/2013 (2013-02-25) of DER SPIEGEL)

如果莫言这个采访中的上述说法可以采信的话,有两点令人置疑:其一,如果报道用词无误,莫言只说将这首诗寄给了他这个作家朋友,并没有说是这首诗是为这位朋友写的――从这位朋友只是向他索取书法作品来看,莫言专为他写首诗是不合常理的。其二,莫言既然说道“在这首诗的其余部分,我呼吁我的作家朋友们……”,这就说明他这首诗,不是如马悦然所认定是“致重庆一文友”,而是写给泛指的重庆文友――这与莫言自己拟定的诗题《打油诗赠重庆文友》是吻合的。如果马悦然认为莫言在这个采访中的说法支持了他的观点,他就必须为读者解决这个矛盾:莫言这首诗既然只是“致重庆一文友”,为什么又呼吁“我的作家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