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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八名羽毛球选手被取消参赛资格》一文后,我认为,撇开奥运精神不谈,这次事件是国际奥委会、国际羽联、参赛运动队和观众之间的利益博弈的结果。同时,大家都忽视了背后商业诚信的问题。
先来看利益博弈。当事的四方各有自己的利益诉求:运动队希望获得好的成绩及随之而来的荣誉和经济利益(赞助,奖金等);国际羽联和国际奥委会则希望这项运动能通过比赛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和观看,随之带来更大的商业利益和影响力;观众希望愉快地度过一个下午或晚上。正常情况下,各方的利益能很好的统一起来。运动员努力比赛,使比赛精彩,观众获得了愉悦,以后会更投入或影响别人参与羽毛球,于是该运动的影响力扩大,吸引更多的商业赞助,四方各取所需。
但比赛竞争激烈,除了高超的竞技水平,还需要各种因素(身体状态,天气甚至运气)的配合。而且对于奥运会这样影响力巨大的比赛,冠军带来的利益也很巨大(相比之下,银牌虽一名之差,但利益少了很多),使得运动队想尽一切方法获胜。违规的成本很高,所以最好能找到合规的方法,消极比赛就是一种方法。
消极比赛的目的经常是节省体力,或是选择对手等。从运动队的利益出发,这些做法完全正确。但对其他三方而言,他们的利益都受到了损害。观众自不言,花钱看一场毫无美感、技巧、激情的比赛,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钱。而观众如果因此离开这项运动,或者影响别人接近羽毛球,无疑会损害该运动扩大影响力和商业利益,于是损害到了国际羽联和奥委会的利益。所以观众、国际羽联和奥委会自然是反对消极比赛的。
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国际羽联和奥委会通过规则(要求比赛公平)和道德(奥林匹克精神)等来防止消极比赛。但实际操作中,消极比赛很难定义和取证。运动员状态有起伏,场外因素会影响发挥,所以大多数时候对消极比赛,国际羽联和奥委会尽管很不高兴,但无法处理。而观众多数情况下并不会因一场消极比赛就彻底离开羽毛球。于是大多数情况下,这四方维持着某种默契,只要消极比赛不是太明显和太频繁,国际羽联、奥委会和观众就忍了,而某些运动队通过损害其他三方的利益获得了额外利益。
但这次的情况不同,消极比赛的运动队受到了惩罚,根本原因是他们对另外三方的利益损害太大,而且太明显。
奥运会是运动的盛会,观众对从比赛中获得的愉悦期望值更高,付出的成本更高(票价高,交通住宿费用高等等)。一旦发现消极比赛,受损害的感觉更深,于是更不满。再加上奥运会影响远远大于羽毛球世锦赛(羽毛球在国际上的主流体育届只是个冷门项目,这是事实),媒体及观众的关注度更高,任何负面消息会得到更大的传播,如此一来,这次消极比赛对羽毛球吸引潜在观众及相应的商业利益的伤害则是非常大了。对国际羽联而言,这样的伤害是无法承受的。本来就是冷门项目和奥运边缘项目,还指着奥运会多多推广自身的运动,现在出了这样的事,奥运会的资格首先就受到冲击,如果不做一些弥补的话,后果太严重了(失去奥运会资格,失去观众和商业利益)。而奥运会是国际奥委会最重要的工作,这是展现和推销自己最大的舞台,怎么能容下这样的污点?而且如果不处罚的话,以后其他运动协会的运动队看样学样,局面岂不要失控了,还怎么管?所以即使国际羽联想息事宁人,奥委会也不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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