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人民日报》发表中国总理温家宝1月6日在中国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讲话,题为《总结经验 明确方向 不断开创金融工作新局面》,提出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本质,金融业的市场化前景,文章有段落提及,“坚持积极防范化解风险的永恒主题”。
由于此时恰处于吴英案争议白热化之时,此文被认为是高层对金融风险所做出的明确表态。
温家宝总理的文章与吴英案没有直接关联,文章指出了中国金融业的重要性,已经取得的成果,和未来的发展方向。如果说该文章与吴英案有关,也是在中国金融业未来市场化、民间金融风险化解等方面有间接联系,但一些人急吼吼摘取出文章中的一小段,指鹿为马、强作引申,不知究竟是何用意。
目前以温州为代表的高利贷,已经走向歧路,与市场经济初起之时的民间集资有了本质的区别。80年代初,温州的民间抬会主要是温州市场草根经济互创期的互惠行为,目前疯狂肆虐的高利贷,则有向黑社会转型之嫌。
以吴英案为例,融资利率极高,执行的是法律之外的“特殊秩序”,据媒体披露,提供资金者采取了绑架、在A4空白纸上签名等手段,最终以假名将吴英打入看守所。
此案中出现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事件,违反法律、违反规则、违反程序,体现了地方豪强黑社会化的巨大可能性。如果这股势力不予破除,而以吴英祭刀,中国民间金融绝不会因此汇入正规金融领域的大江大海,为中国的实体经济服务,而会如笔者一位友人所说,浙江模式蜕变为近代之意大利模式,完全“西西里化”。地方豪强加上地方强政府垄断权力,使小企业无生路可寻,成为盲流资本。
吴英事件有数奇。
吴英案件的11个高利贷放贷者无恙,吴英独受重刑,不理睬吴英报案。此奇一也。
吴英被拘,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一十四条: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执行人员应当持《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与协作地县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但在一无证件,二无当地公安机关的情况下,吴英被捕了。此奇二也。
据吴英反映,东阳公安局在侦查结束后,又多次用花言巧语蒙骗、恐吓她同意签字拍卖财产。一审开庭前,在没有吴英本人同意签字的情况下,东阳公安局强行拍卖了近亿元资产,使财产缩水近十几倍。清产核资未明,违规由公安部门进行资产大甩卖,买者姓名不公布,对于转手获利,拍卖主导者居然声称是市场流转,此奇三也。
两位原告为马鞍山农民,在湖北荆门中院和金华中院,均为当天立案当天调解的吴英本色集团的亿元欠贷案,实际利益是否真为两位马鞍山农民所得?此奇四也。
吴英案已经不是一个金融违法违规的案件,而是在以钱生钱的过程中,强权势力的巧取豪夺行为,在一系列行为背后,显示了某些势力的黑社会化,显示了某些无良媒体出卖良知,这股势力绝不像表面上所说的,是通过吴英案使中国金融回归正途,而是通过吴英案显示强权势力的杀伐决断权,加速将中国社会拖向西西里模式深渊。
分析吴英案,可以清楚看出民间金融是如何一步步走向西西里深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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