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7日)

一、“倒逼”

对中国经济形势和通货膨胀的忧虑在市场化媒体上一刻也没有消失过。虽然“多部委密集表态地产调控不动摇”的标题总能反复出现,但财新传媒的观察家们对此显然没什么信心,他们在昨天午间用网站头条宣布“房地产调控已陷进退两难境地。房地产销售价与量的止跌或回升,都可能使这轮调控与前两次一样,无果而终。”

根据这篇文章,“细察者注意到,中央政府坚持调控的基调及地方实际的执行力度已经退潮”,在列举了“地王”再现、成交飙升等证据后,记者李雨谦声称:“从地方看,楼市政策趋向宽松的‘微调’已经越来越普遍,且不再受到中央部门的喝止。这类地方实施细则,从起初的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开始,到目前更多以满足刚性需求为名推行,内容不断扩充。”

“若中央政府容忍地方放松对房地产的调控,确实能让经济短暂地强劲复苏,但将来则要承担更大的苦果。当前中国应该好好珍惜这个机会,推动结构改革和打压房产泡沫”——这是瑞信证券中国研究部主管陈昌华在文中对中央决策层的提醒,与此同时,作为最新证据,搜狐已经在要闻区给出了“河南出楼市新政再试中央底线,首套房认房不认贷”的标题。

这篇来自《每日经济新闻》的报道引用前日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称当地“符合条件的居民购买首套房,银行给予基准利率下浮30%幅度内的优惠”之举,“松绑力度强于此前进行微调的城市,如果不被叫停,很可能会引来其他省市跟风。”文中,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的分析是“地方政府对楼市调控松绑意愿强烈”:“本轮调控从开始到目前,一直存在中央对楼市调控的坚决执行与地方政府对调控的微调博弈的情况。尤其是最近整体经济疲软,地方微调的‘小动作’越发明显。”

中新社同样列举了这些“微调”小动作,称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除芜湖、佛山、成都等因为微调幅度过大,政策颁布不久就被‘叫停’外,其他政策基本都得到默许。”于是,根据这篇《房价调控两年无明显下降,多地政府变相救市》中所引《中华工商时报》和《证券时报》数据,“与两年前的高点相比,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房价并无任何下降,同时,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的绝大多数房价较之两年前楼市调控政策出台之际也没有下降。近段时间来,北京的房价一直在暗涨,一个月前均价还在18000元左右,现在已近突破两万大关。”而后,这家通讯社摘录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的判断,称“楼市怎么走还得看中央政府,但调控政策确实在放松,虽然仍喊着从严调控的口号。”

今晨,《21世纪经济报道》用《河南“越雷池”半步》来形容地方官员们的举动,那么,这种试探到底有没有碰触到“中央底线”?根据云南信息报的预测,“在自主发债希望破灭而土地财政的规定无实质变化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将愈发增强,而这样的恶性循环所带来的危害也会进一步扩大。恰巧,在第一季的土地市场遇冷后,房地产出现了‘红五月’,即使四部委一再澄清房地产调控不放松,恐怕也挡不住今年土地财政迟到的春天。”

所谓“自主发债希望破灭而土地财政的规定无实质变化”,正是《广州日报》今天那句“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

昨天下午,门户编辑们集体跳过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证有效期最短90天、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用工等新规,向民众推荐“我国拟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的预算法“二审”修正草案。而这也成为各地市场化媒体今日报道评论重心。那份广州市委机关报的头条评论是《不列赤字不发债,地方财政何处突围?》:“在楼市调控看不到边,土地财政仍然低迷的情形下,禁止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不列赤字,对于背负超10万亿元巨债的地方政府来说无异于‘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仅仅还旧债、‘三公’开支、‘维稳’这三根‘稻草’,就足以把‘骆驼’压垮。”

在感叹了地方债难免是“雪球”越滚越大的“定时炸弹”后,评论员练洪洋也向那些财政局长们提供了一条“突围”之路:“毫无疑问,必须有一套替代方案,来解决地方政府财政困境。其中有两点需要顶层斟酌,一是财权与事权的匹配更科学,给地方政府更多财权,是为开源;二是机构改革、政府瘦身,降低行政成本,是为节流。”

同城的《南方都市报》也在自问自答“地方自主发债落空,土地财政转型路在何方”,根据社论形容,“‘二审’稿对自主发债当头棒喝,删除了‘一审’稿关于允许地方政府发债的内容,再一次重申地方政府不得举债,这就意味着一度呼声很高的地方政府自主发债依旧闸门紧闭。”在警告今年3月-8月有2100多亿元的地方债集中到期、多地政府还不上债而选择了“借新还旧”的局面后,这份本地即为试点的广东报纸向中央政府提出建议:“不妨趁此机会完善破产规定等一系列自主发债的配套措施,再为自主发债‘开闸’,借此扭转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依赖的局面,为土地财政转型探索出一条新路。”

根据该报报道,此前已获准进行自行发债试点的沪粤浙等地“地方债试点或不会叫停”,记者所引预测来自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即“目前人大法律委员会提出的是‘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反政府债券’,但试点是国务院批准,可排除在外。”

于是,凤凰网推荐来自《华商报》的担心,《“地方政府不能举债”如何不成空文》。作者周俊生以“地方政府债务已急剧上升达10万多亿元”的数据为证,分析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税制”短期内看不见改革可能性的情况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预算法的修改就很有可能成为一纸空文……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压力一定会向中央政府形成倒逼势头,从而使国务院会利用这个口子向地方政府再度授权发行地方债。”所以,根据他的判断,“一些地方政府对调整现行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出现了很强烈的冲动,与调控政策的博弈正在表面化尖锐化,其实质就是因为财政资金紧缺之下出现的一种行动。”

同样在说“倒逼”的是《都市时报《,只不过这份云南报纸说的是《地方债危机倒逼国家财税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地方债的问题,关键还在于促进地方财政的合法性增长。这当然不能依赖地方债这种饮鸩止渴的做法,而应加大房产税、资源税的改革进度以增加地方税源;更重要的是,启动新一轮国家财税体制改革,最终在制度上达到地方财权与事权的匹配,这才是治本之策。”

在试点城市上海,《第一财经日报》也在呼吁“关闭一扇门,则须打开一扇窗”:“地方政府能否自主发债,并不是消解地方债务风险的关键。根本而言,是要推进中央和地方财政体制的改革,根据中央和地方事权来确定财政收入的支配权。”

同城的《东方早报》则以头条评论建议“一方面不必将地方债发行完全堵死;另一方面应当切实保证其规范化运行”,根据这篇《地方政府发债与其严禁不如严管》所述,“当前我国的十万亿地方债务问题并非无解,与逐步放开地方债券发行的改革取向并不冲突……如果关上地方政府债这扇‘门’,表面上看天下太平,但是地方政府一样会借助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债来进行融资。这样一来,地方政府实际负债率更加难测,且资金用途也更难监管了。”

相较而言,试点城市之外的媒体或许可以超脱些。湖北《长江商报》呼吁“禁止地方举债还需多点发力”,比如严格执法;《重庆晨报》社评称赞“建设有限政府,从禁止举债开始”,作者的建议是“甚至可以将政府借贷列入犯罪”;四川《华西都市报》评论员则建议“禁举新债,还要先消化陈年旧债”,以使“地方发展势头才能更迅猛,整体经济活力才会更强劲!”

二、一票否决

“县市财政靠土地,乡镇财政靠计生”——财新网那篇《镇坪悲剧:一票否决与计生财政》里,陕西计生办主任面对着因为违规强制引产大月份产妇一事而来的记者们在感叹,“出了这样的事情,自然谁都不愿意。只希望中央的政策能够更合理些,光给下面压力,真的不能解决问题。”

当同情产妇者还在气愤于其丈夫被殴打乃至失踪时,昨晚,宣传官员们终于通过新华社发稿,通报了对镇坪县妇女冯建梅大月份引产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通稿在讲述了冯建梅出生日期、户口性质均与个人此前提供不同以及“多次上门劝说无果”的过程后,宣布“曾家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在动员冯建梅终止妊娠过程中,违背当事人意愿,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造成了大月份引产的责任事件。这起事件,充分暴露了一些基层干部依法行政观念不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意识淡薄,执行政策水平低,影响恶劣,教训深刻”,并据此处分副县长、计生局长等一干官员,同时“责成镇坪县政府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冯建梅给予生活补助,帮助其解决家庭困难。”

撤职两人的决定,当然不够熄灭所有异议者的怒火,人们照例抱怨“处罚太轻”。胡锡进总编一定也是听到了那些根本性否定中国计生政策的声音,除了用《环球时报》社评讲解《社会公平和发展必须是“亲兄弟”》的道理外,亦批准发表作者评论,劝告“计生工作不易,谁都别添乱”。

浙江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刘志军的这篇文章亦得到新浪评论频道头条转发,开篇即言,“陕西安康市昨天通报了镇坪县妇女大月份引产事件,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但在互联网上广为传播的,却是当事者一家因接受外媒采访,被当地一些人扣上了‘卖国贼’帽子,至今不知去向。原本可以依法处理的事,似乎并不那么容易了结。说白了,这件事是中国基层计生工作复杂、困难且琐碎的一个典型案例,许多人或组织在其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文章向“一些媒体,尤其是外国媒体”表示遗憾,指责其“对受害者的报道是片面的。它们大多在扩大事件,上纲上线,抨击整个计划生育国策,而不是以事论事,以特殊案例的逻辑说清事件的来龙去脉。这种报道逻辑无助于事情的解决,只会激化基层一些民众对外国的反感与激进情绪,这些情绪正在向引产受害者本人蔓延。”而后,亦批评“镇坪县某些干部对中央精神的贯彻水平令人愤懑”:“此事也暴露了某些地方官员基本道德底线的缺失、面对公众的坦诚的缺乏,对事件妥善处理能力的缺少等。用极不人道的方式强迫大月份妇女引产,这样的行为应当受到严惩。”

在承认“全国大局”与“基层贯彻”在许多时候都会出现错位后,刘教授阐述计划生育政策对国家发展的正向作用和不良影响,“在某种程度上,这需要中央的合理政策调控,地方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社会舆论的合理监督与鼓励,还有国际社会的理解与配合,这些过程中,只要有一环做得不够好,甚至做了一些反方向的事情,就有可能对计生工作产生另一种影响,有时会产生添乱的作用。”所以,结尾处,作者向各方喊话:“全国基层都应当对各自计生工作进行新一轮的查漏补缺;我也希望,镇坪县那些情绪化的民众能够更冷静一些,宽容与包容已经很不幸的引产当事人;我同样希望,社会舆论尤其是外国媒体不要再片面煽情,而是应当客观报道,尽可能理解中国计生工作的不易,还事态于平静。”

三、“女版药家鑫”

不过,比起需要用新华社通稿来终结这场悲剧的报道,一些媒体的注意力已经转移到另一场人间惨象上。

响应震惊,腾讯为那个开车撞倒母女后脱光衣服阻拦救护的临沂女子定名“女版药加鑫”。

来自《沂蒙晚报》的报道在昨天下午成为焦点,根据记者所引当地居民描述,6月17日上午11时许,小区内“女业主飞速飙车,开出去100余米后,将买菜回来已到自家楼下的母女俩撞飞,造成年仅4岁的女儿死亡,妈妈仍然在重症监护室抢救。”

邻居回忆中,肇事车主张女士“从家里出来时情绪就非常激动,嘴里不断地说着‘气死我了’……张女士的车里还坐着她的妈妈,老太太头撞在前挡风玻璃上,流血了。张女士曾用手掐着自己妈妈的脖子,张妈妈不断地呼喊‘你掐死我了!’之后,张女士还脱光了自己的衣服,打骂靠近她的每一个人。”

而后,报道也提及了“更让王女士的家人生气”的做法,即肇事者“曾拦着不让120车进去,小姑娘被抱上救护车后,她还曾把孩子抱下来。”虽然有人推理这位“情绪一直不稳定”的肇事者当时可能是“长期压抑久了,突然发作了”,但这种“发疯”行为在网络围观者中激发出的是压倒性的怒斥,“灭绝人性,丧尽天良!”网络围观者普遍推测她是与药家鑫相同的“撞伤不如撞死”信奉者,甚至怀疑这位在大学教授精神病学的老师其实是在利用专业知识“装疯”,新浪汽车频道编辑在微博热门话题中已经作出总结,“就在过路群众拨打120救护车来到后,肇事者竟裸体躺救护车前阻止救人,最后小女孩抢救无效死亡。这简直是故意杀人!”根据那段在论坛微博上流传的视频,肇事者确曾躺地阻拦救护车辆靠近,并从车内抢夺那名女童。

事实上,也正是这段昨天出现的现场视频“复活”了这条一周之前就已刊发在地级小报内版上的新闻,以至于连山东本地的齐鲁网都“如梦初醒”地在下午跟进,宣布自家会跟踪报道警方侦破进展。

一波未平,一波又袭。《齐鲁晚报》本来还在继续就那桩发生在端午假期第一天的烟台凌志轿车逆行撞死自行车队骑友事件发问,如今却又要将重点版用于刊发另一桩交通杀手案。大标题“被撞已10天,仍深度昏迷”下是受害者丈夫的哀恸,“如果妻子醒来问女儿,我该怎么说”。家属们的愤怒被放在最后一段强调:“肇事者这种行为,让我们家人非常气愤,她有再大的怨气,也不能伤害无辜的人,特别是事故发生后,她阻挠救援,还有二次加害,将本已放进救护车抢救的孩子抢下来摔在了地上,这更让我们气愤。我们相信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正合理的交待,肇事者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竞争对手《山东商报》就更加全力以赴了,主编们用大半个头版刊出赤身裸体女子阻挠救人的模拟过程漫画,正如家属们所控诉,那段“赤裸身体、拦在救护车前的女子从地上爬起来,挤掉车门口的救护人员,钻进救护车,将女孩抱出,拉扯中与女孩一起摔倒在地上”的过程也被用标题总结为“将被撞女童摔下车”。根据这份报纸的引述,受害者家属不接受过失说法,认为“要不是她闹,孩子本来是有希望救过来的”,而律师观点是:“如果能证明阻挠行为直接导致了女童死亡,就可认定为是故意杀人,假设女童在阻挠行为发生前已经死亡,那只能认定是危险驾驶罪的一个加重情节。”

以“卧底报道”出名的《城市信报》也宣布自家记者已从青岛赶到临沂,获得当天去过事故现场的一位急诊人员的说法是:“当时小区的人把车抬起来,从车底抬出来孩子,那时候孩子的手脚还能动,而且也有呼吸”,可肇事女司机见孩子抱到了救护车上,便试图从医护人员手中夺走,可她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然后小女孩也掉到了地上。“小女孩被撞出去这么远,肯定是颅内受伤,最怕撞击和摇动了。”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一个本应该为人师表的教师,车祸后脱光衣服还多次阻拦救护”——《济南时报》率先提供了可能答案:“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事发前他们夫妻俩吵了一架。”

(注:本文中之点评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本文编辑刘波bo.liu@ftchines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