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FT中文网专栏作家徐达内在休息数月后,自今日起恢复他的“媒体札记”专栏,敬请关注。

(2012年5月16日)

一、魏桥电事

这其实已算不得什么新闻,但在距全中国全面实施阶梯电价只剩下半个月的关口,当《21世纪经济报道》在头版讲述“魏桥往事: 地电‘孤岛’求生”之后,那些对公共能源定价体系颇多指摘的人们再度找到动力,根据“魏桥集团的平均电价水平要比国家电网低1/3以上”的事实,他们在今天的媒体上更进一言。

来自新华社的《新华每日电讯》用一篇评论加入和声,《自建电网的“魏桥模式”引人思考》:“在两大电网公司的垄断格局已经形成的情况下,允许竞争,不仅不会损害两大电网公司的利益,反而会因为‘鲶鱼效应’,让垄断电网的服务质量更高。”作者郭文婧认为魏桥模式并非像一些专业人士所言难以复制,“在这种大背景下,魏桥模式的出现,是一个很好的现实案例,不应该让其成为孤本,而应允许和鼓励复制。”

《新京报》评论员于德清的《打破电力垄断,应允许民间自主供电》受到门户网站编辑欢迎,文章开宗明义:“魏桥集团自建电网,能提供价格便宜的电,其最大的社会价值在于,以事实让大家看到了,打破电力垄断能够给社会带来怎样的收益。”依据魏桥集团“待遇比系统内的电厂肯定要差多了”、“用这些低效率的机组生产出了价格更低的电”等原因,作者强调:“只要这种垄断存在,不管是不是魏桥集团,不管是不是民营企业,那么社会上就会存在强烈的利益诉求去突破现有的电力垄断……魏桥集团自建电网,向社会供低价格的电。尽管,其过程或许并不规范,但其最大的社会价值或许在于,它像一面镜子,以事实让民众看到,打破电力垄断能够给社会带来怎样的收益。”

凤凰网更展示了《广州日报》上的担心。作者李龙在重述了魏桥集团与国家电网下属山东电力公司发生的“文斗”“武斗”后,对电力行业人士声称“‘魏桥模式’仅是个例”表示遗憾:“有消息称,国家电网与魏桥集团达成了共识,欲重新联网,实现双方互利共赢。是‘民电’被‘收编’?还是真的要‘联网双赢’?公众只能拭目以待。但愿‘魏桥模式’的低电价不是因为触动既得利益而仅仅停留于个例层面。”

比起千龙网那篇就此斥责“共和国长子”的《我们还要忍受多久的垄断高电价?》,《南方都市报》显然更适合刊发嬉笑怒骂之词,比如这篇《民企肆意压低电价,这还得了?》,栏目名称正是“街谈”:“昨天一则《山东首富自办电厂,电价比国家电网低1/3》的报道盛传网络。读完相关报道,锐圆认为应尽快启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肆意压低国家电价的山东魏桥集团及其董事长张士平予以彻查。”在通篇反讽中,作者写道,“当然,一部分不明真相的老百姓以为只要电价低就是好事情,但是我们要通过舆论引导广大群众认识到,电价的高低不能由魏桥集团这样的害群之马说了算,而应该由各级物价部门说了算,我们过去调整电价,都要精心组织听证会,会场上的群众代表都是举手同意的,符合法定程序的。中国电价稳中有升的大好局面,绝不允许遭到破坏。”

在事发地,《齐鲁晚报》已经向发改委官员提供了向“不明真相的老百姓”讲解原因的机会。根据这篇放置在财经内版下部的稿件,在整个山东,“自建外网的仅魏桥一家,而这也是国家电网、当地政府和魏桥三方博弈的产物”,国家发改委物价司一位负责人在文中更称,“电网企业需要承担社会责任,而企业自备电厂不必考虑这些,它只要高出自己的发电成本价就可以售电。而且不需要考虑小机组、脱硫、脱销等环境污染问题。”文末,这份本地畅销报纸亦引用老百姓代表之论:“企业自备电厂的供电成本如此低,包括他们的员工待遇就比系统内电厂差很多,那么能否探讨出一条使魏桥模式更好地融入电网,从而拉低整个电网的销售电价,这不是一个多赢的局面吗?”

不过,这位发改委官员是已经被搜狐示众了,头条标题即是“官员:自办电厂电价低因未承担社会责任”,编辑们配上的副题是“山东首富自办电厂电价比国家低1/3”、“听证会恐成涨价遮羞布”、“最大社会价值:以事实让大家看到打破垄断能带来怎样的收益”。助阵的还有一个“点击今日”专题——《个人挑战国家垄断:电霸岂能罢休?》,据其总结,“个人从‘老虎’口中夺食遭遇悲惨,民企老板或卖出公司告老还乡,或开始‘傍大款玩寄生’”;“民斗不过‘官’:国企为何永不倒?垄断行业背后行政权力与地方保护千丝万缕。”

此时,新华网还在首页推荐了来自《新京报》的另一报道,即《各地阶梯电价听证被指只涨不落,经核实确实存在》。这家官方背景的通讯社昨天还曾发出通稿,宣布“在广东之前,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十余省份已举行了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各地规定的首档电量相差悬殊,一方面没有考虑家庭人口等因素,另一方面调价机制只见‘单边上涨’,引发较多争议。”

二、十年太久

来自中共中央党校主办媒体的声音时常比新华社、人民日报更加“大胆”,刊于5月14日《学习时报》的那篇《我国官员财产申报之路还要走多远》在昨天被市场化媒体发掘出了亮点:“从多方因素综合起来看,我国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还需要做很多工作。从乐观角度估计来看,至少还需要10年时间;但是如果政府具备足够强大的反腐决心,贯彻这项制度也许指日可待。”

《新快报》编辑似乎担心广州市民们不知道《学习时报》是何方神圣,除了用近乎半版突出“官员财产申报至少还需10年”的标题重心外,还加注链接:“学习时报1999年9月创刊,中共中央党校主办,面向全国,服务全党,以各级党政干部和广大知识分子为主要对象,是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全党唯一专门讲学习的报纸。”另配的一则报道来自新华社,《国家预防腐败局:民众对防腐满意度升至72.7%》。

《南方都市报》虽然没用这么大版面摘录报道,但却给了篇社论——《官员财产公开:十年太久,只争朝夕》。该报认为,“以‘折算难’等说法为财产公开长期停滞开脱,实难有真正的说服力。”更强调“原本让‘已着手起草建议稿’、‘一步一步做起来’等官方表态燃起的些许公共期待,被这个十年的‘乐观估计’消解殆尽。幸好其后所附加的一句‘但是如果’,让人重拾希望,也恰是这句‘但是如果’,直接点出了中国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的病灶所在:只要有足够的反腐决心,官员财产公开便指日可待。”

作者试图曲线救国,在承认“以往的财产公开试点多从基层着手,且屡屡遭遇顿挫”之后,建议“从较高级别官员开始”:“既然问卷调查数据显示‘级别越高对官员财产公开的认同越高’,不妨尝试改变过往试验思路——蓦然回首,或可有焕然一新的气象。”

网易在京遥相呼应,新闻首页已出三招:“另一面”专题《在美当官,不亮家底要受罚》(原题曾为“官员财产申报,鱼肉民众有风险”)、“专业控”《“官办反腐”的前提是官本身没问题》、数读《骆家辉个人财产明细》。

前天,《北京日报》官方微博账号在一场与民间异议者的网络论战中,公开要求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公布财产”,被苦于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迟未出台的人们当作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天大笑话”:美国官员们的财产公开列表迅速呈上,并送还这份首都市委机关报一句“请让中国官员公布财产”。

话题敏感,在经历了一整天的网络取笑、反攻后,不仅“北京日报”这个关键词在新浪微博上已经享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搜索结果未予显示”的待遇,《新快报》昨日曾作报道的版面电子文档也已去除,于是,隶属北京宣传官员管辖的网易自然需要表达技巧。专题编辑以“网友”指代北京日报:“ 5月14日下午,有网友发微博称‘骆家辉包装成平民作秀’,并提出‘请骆家辉公布财产’的要求。殊不知按照美国法律规定,官员财产申报公示早已实行多年,包括骆家辉在内,立法、行政、司法等部门的官员都有义务申报财产。”以“在美国当官不公布财产不行”、“腐败与丑闻催生了财产申报制度”、“财产申报:官员须让渡隐私捍卫公共利益”回溯美国反腐史后,结语有云:“官员,说冠冕堂皇点叫公仆,因为掌握了公权力在获取经济利益上有天然的便利,腐败的诱惑往往难以避免。规范详细而追责严厉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至少给官员们在鱼肉民众之前提了个醒:‘伸手有风险’。”

三、“还可以读”

人民日报《发展中日关系不能面上合作背后使绊》

新华社《网民存疑,云南警方作答“三问”》

南方都市报《“拍胸脯”无法给巧家爆炸案下结论》

京华时报《巧家爆炸案仍有合理怀疑需排除》

新京报《“以前程担保”并无不可》

环球时报《英国应为卡梅伦见达赖埋单》

央视新闻1+1《“三非”外国人,非清不可!》

长江日报《对待外国人首先是我们如何自处》

东方早报《“中国与菲律宾需要安静外交”》

中国青年报《在政治网络课上训练政府和公民》

21世纪经济报道《守护新闻伦理的责任》

(注:本文中之点评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本文编辑刘波bo.liu@ftchines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