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引起家庭财富差距过大的,除了正常的市场竞争因素以及权力寻租、国企垄断等不公正的现象之外,最重要的原因是住房,这是体制性腐败的结果,也是中国许多经济与社会问题的根源。

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人没有私有财产,甚至人自身也属于国家的财产,听从政府的命令而无半点自由。城市家庭的住房都是“公家的”,农民的土地是“集体的”。直到1998年,中国政府取消福利分房制度,实施住房商品化改革。开始承认住房建筑属于私人所有,土地一般有70年的使用权,产权仍归国家。

住房改革把原先产权属于“公家”的房产,以象征性的价格(即远远低于建筑成本,且不包含土地使用费)卖给了家庭住户,成为个人产权房。这个时期,中国大部分城市可以理解为是“行政机构与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在地”,只有单位宿舍而无商品房市场。

后面的故事众所周知,中国城市化大扩张,经济规模跃升为全球第二。在这个过程中,土地和住房扮演了隐秘的创造财富与分配财富的主要杠杆。首先,城市化的扩张需要大量土地,政府以低廉的价格将农民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然后以招拍挂的形式高价出售,获取了巨额的差价收益。其次,房地产价格急速膨胀,这即表明体制内的“房改房”市场价值有了数十倍甚至百倍的增长,还意味着政府在出售土地的过程中收益更多:政府通过控制土地供给节奏与面积助涨房价,以抬高地价获利。

为什么说土地和住房扮演了财富分配的主要杠杆呢?这是因为,失去土地的农民并没有获得合理的补偿,土地收益主要是流向了政府。在房改之后,城市家庭拥有了可以自由支配和转让的住房财产,但在农村地区,耕地与宅基地仍然属于集体所有,他们无权支配这些资产。农民土地财产的不可流动性,使得他们在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必须依靠辛苦的劳动所得购买包含高昂地价的商品房,在资产上首先拉大了与城市居民的距离。

如果说房改之后,体制内人员和市场部门的就业者一样,都从市场上购买商品房的话,那么,中国家庭财富的差距不会如目前这样大,房价也不会如此的高,最多是初次“房改”时拥有住房的家庭获益。现实是,1998年的房改之后,住房双轨制在体制内仍然隐秘运行至今,从中央部委、央企到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国企等无不如此。它们大多免费得到或者仅缴纳少部分费用获得国有土地,以近乎建筑成本的价格在内部销售,并且拥有产权。这些房产与含有土地使用费的商品房间的差价,在小城市可能有数十万,而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可能达数百万元,这些业主通过向市场转让住房,差价收益可能相当于一个城市普通家庭至少10到30年的收入总和!

单独考察这种住房分配制度,就会发现其秘密。在过去的十年,大部分城市建造了新城,老城区房子大部分由体制内人员所有,建造新城意味着体制内部门向新城转移,并再次给所谓的“干部”提供廉价单位住宅。通常情况下,如果一个人是1998年前参加体制内工作,那么他(她)至少会有新旧两套福利房,如果一个家庭有2名或以上在体制内工作,那意味着有更多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