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荷兰长大。当我12岁的时候,一位女士来到学校给我们上性教育课。她头发花白、面容严肃、不苟言笑。我还认得这种样子:我祖母当年就曾在我妈妈的学校教性教育课。

我们这些教室里的男孩女孩都有些尴尬。但我现在还记得当时很好奇:这位女士能教我们什么呢?我们在小学已经学过了所有关于性方面的知识。那位女士的开场白是:“我不会教你们性知识,因为你们已经知道了所有这些知识。相反,我们将谈论性关系问题。”

当时住在我家马路对面的,是一位名叫艾米•斯嘉丽(Amy Schalet)的美国女孩。她后来回到了美国,发现了一个全然不同的世界。斯嘉丽吃惊地发现,许多美国少女怀了孕。有些少女几乎没有接受过任何性教育。她们的父母往往试图禁止她们发生性行为,正如美国议员试图禁止吸食大麻和卖淫一样。

如今,斯嘉丽是马萨诸塞大学(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阿姆赫斯特分校的一位社会学者。她刚刚发表了《不要在我家里:父母、青少年和性文化》(Not Under My Roof: Parents, Teens and the Culture of Sex)一书。该书由芝加哥大学出版社(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出版。在书中,她从青少年的卧室说起,最后解释了美国之所以对社会问题相当保守、而荷兰相当开明的原因所在。

该书以斯嘉丽向“荷兰和美国无宗教信仰或温和基督教派的中产阶级白人父母”提出的问题开头。他们会允许自己的青少年子女(一般在16岁左右)带女朋友(或男朋友)回家过夜吗?90%的受访美国人与下面这位母亲回答的一样:“上帝啊,这是不可能的。”而90%的受访荷兰人则表示,他们将允许、或至少会考虑一下。

你或许以为上述调查结果支持了外国人认为荷兰人过于放纵的说法。然而这种说法并不准确。荷兰父母并非完全撒手不管。他们通过允许子女带异性朋友回家过夜,严格控制了他们的性生活。正如一位荷兰男孩告诉斯嘉丽说的那样:“如果我带女友回家过夜,至少我的父母知道我在哪里。”父母可以事先为女儿准备避孕药。他们几乎是在父母的眼皮子底下发生性行为的。父母可能早已认识女儿的男朋友,他们或许会在第二天早上邀请他共进早餐。如果他们不喜欢这位男孩,他们可以巧妙地把他撵走。如果他们喜欢他,就会把他视为准女婿,有可能让他参加必要的荷兰家庭聚会,比如姑姥姥生日聚会之类。青少年性行为通常会演变为平淡的小夫妻生活。当我们年轻的时候,一位荷兰朋友告诉我,他不可能抛弃自己的女友,因为那样他父母会不高兴。

简言之,荷兰青少年性行为是在父母的控制之下。它处于一种有序的状态。难怪荷兰女孩怀孕的几率,几乎才约为美国女孩的五分之一,而流产的可能性仅为美国女孩的一半,尽管她们可能会在不征得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流产。

荷兰父母对待青少年性行为的态度,很大程度上与荷兰社会对待毒品或卖淫的态度一样:允许它、远离它、控制它。荷兰人知道,有些人会吸毒。他们只是确保这些行为有序进行。正如约翰•特拉沃尔塔(John Travolta)在影片《低俗小说》(Pulp Fiction)中解释阿姆斯特丹为何会有大麻馆一样:“我想说,你不可能走进一家饭馆,卷上烟,然后开始吞云吐雾。他们想让你在自己家或某些指定场所吸食大麻。”荷兰的大麻馆与妓院一样,都要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