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家辜胜阻在微博中表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有三大赢家,一是以钱生钱者,二是以地生财者,三是以垄断地位谋取暴利者。

上述三类赢家归结为一类赢家,即获得廉价资源而后轻松获取市场差价,获得廉价资源者名为市场人士,实为掏空市场基础的经济蛀虫。

中国市场化三十年,差价赢利模式从未断绝,在特定时期,价格双轨制总是借尸还魂在资源紧缺领域反映出来。20、30年前商品紧张时代是套取平价的电视机、洗衣机;在资源紧缺时代,只要能够获得平价资源无论是航线、煤炭,就能通过转手倒卖得厚利;到目前的资金紧缺时代,谁能够获得平价资金,获取差价,谁就能获得巨大的收益。

除堂而皇之能够获得平价资源的垄断企业之外,获得平价资源有两种主要方式。

第一种方式最为常见,跻身权贵阶层或者与权贵结盟,以平价土地、煤炭获得差价,而后以侧袋公司洗白利润。

笔者追踪的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疑似高利贷事件,如果中石化或者相关企业再不出面澄清,只能根据相关信息进行符合逻辑的推论。

四川中石化销售公司并非中石化独资,而是一家民营控股的合资公司,中石化仅投资了1500万,持股40%,民企四川省中石化实业公司则持有60%的股份。据披露,合资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也由原民企负责人黄久长担任,其子黄云为总经理,其妻为监事会主席。这家合资的民营控股企业,戴着中石化的帽子无所顾忌地投资到并非中石化主业的房地产领域。更令人称奇的是,在媒体质疑期间,中石化从未澄清四川中石化销售公司是民营控股的合资公司,似乎对该公司顶着中石化这顶大帽子四处出击房地产乐观其成——为什么中石化愿意背黑锅?莫非中石化某些人的利益与该公司密切捆绑在一起?

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声称是投资而非高利贷,但约定固定投资回报率,在工商和税务等环节认定为借贷,一般按放贷而非投资处理。有投资必有风险,承诺给予投资者固定的投资回报率,则无异于转嫁项目风险。根据中国及各国的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股东均没有向公司补足预期利润之差额的义务,更没有其中一个股东向其他股东补足预期利润的义务。因此当初在中外合资企业中,政府坚决叫停中方向外资股东支付固定投资回报的做法。而现在,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约定固定回报,却坚称属于投资,是欺天下无人。

再说原四川达县县委书记陈光礼,从2002年10月至2009年2月,先后任四川省达县县委书记和宜宾市副市长期间,因收受贿赂人民币2222万元、美金10万元、港币10万元以及价值103万元的越野车1辆,于2011年被依法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引人关注的是陈光礼等官员与房地产开发商千丝万缕的联系。而黄久长等毫无疑问是达县房地产市场的大鳄。

在价格双轨制中,大企业、大企业中某些利益代言人、地方政府某些官员雨露均沾。权贵经济形成了从里到外的同心圆,水泼不进,针插不进。

第二,靠欺诈获得廉价资源。

无法靠拢权贵企业、权贵人士者通过欺诈获得廉价资源,等而下之者打着某某官员亲属的旗号拿干股,拿低价地,而一些企业在产业萎缩的倒逼之下跳着刀尖上的舞蹈,玩起了以欺诈为生的高杠杆钱生钱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