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普遍失信而又追逐财富的人而言,能够恢复诚信的做法是,以铁血规则与公民监督明确告诉失信者,失信将永远失去日后的财富根基。

人们狂热地追逐财富,在追逐的过程中,财富随风远去。

什邡事件之后将近一周,当事公司宏达股份依然愤愤不平。在7月4号的一份公告上,该公司全文引用了什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什邡之窗》所登载的《什邡今后不再建设宏达钼铜项目》的信息,强调宏达股份钼铜项目是“5.12”特大地震灾区产业发展振兴的重大支撑性项目,是四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二五”重大产业项目。项目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最高要求,进行了国家级环境评价,在今年3月26日通过了国家环保部的审批,项目对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群众就业、改善民生,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最后该公司指出,项目停建,对于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再没有多余的话,委屈尽在其中。

没有足够的证据对此事件作明确判断,我们既不能认为民众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行为,是一种非理性的野蛮行为,甚至与清末乡村士绅驱逐洋人的行为相提并论;我们也不能认为政府在该项目的环评过程中必然造假,虽然有许多案例告诉我们,在重大投资项目面前环评总是形同虚设;我们更不能认为,在此次事件中企业不正当地利用了自身的经济优势,以习惯性的官商勾结通过该项目审批。

对任何投资者,中国经济环境风险极高。在正常的经济秩序下,如此重大项目首先将通过有关经济监管部门的审批,而后通过环境保护部门的审批,最后,通过地方人大等程序以获得当地公众的认可。

在什邡事件中,各方利益形成一个死结:民众不相信政府部门的环境承诺,环保部门大多数时候被视作政府的附庸,甚至更坏,是个拿钱寻租的部门;地方政府不相信民众的大局观与眼界,“一小撮们”经常为了蝇头小利而“误听误信”一些“谣言”;环保部门因为只受表面重视而一肚子委屈,或者在清贫中被边缘化,或者加入寻租大部队。

比这一切更糟糕的是,貌似尊重民意、解决得很好的什邡事件,实际上并没有形成类似事件的共同解决机制。什邡事件是孤立的,笔者很难想像,如果再发生一次什邡事件,各利益群体将拿出什么方案加以解决。

原本广东的乌坎事件可以衍变成解决类似事件的标竿,公民社会、地方政府与乡村有威望者,加上基本的选举体制,保证类似的民间维权案例可以得到公平的处置,由公平的制度作为保障。很可惜,日后一连串的事件与反公民社会的刺耳呼声,可能让乌坎事件流为孤立事件,乌坎村民成为孤岛中的幸运儿,中国的无数乡村不会因此成为乌坎村,进入初级公民社会领域。任何孤立事件,都不足以形成足够的制度积淀与知识累积考古学,形成有效的制度防护体系。

由此带来经济上的巨大摩擦与冲击,有更多的企业被不确定风险击垮。笔者有近亲在沿海富庶省份开设工厂,当地尽是这些有污染的中型企业。他直言不讳地告诉我,环评能不能通过,就看给评审的机构多少钱,“只要给足就行”。笔者追问,如果有一天环保真的通不过怎么办,他显然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愣了一楞,而后干脆地说:“不会的,一定能通过。不是我一家,这里就靠这些企业。”他不愿意设想这样的前景:有一天他会通不过环评,从而让几千万投资打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