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电总局对传媒和互联网内容的管控禁令,在行业内已是耳熟能详,见惯不怪的了,比如,禁止黄金时间播出境外动画片,不准在电视中使用GDP、NBA等外语与缩写,娱乐节目每周不得超过三次,一部电视剧最多只能在两家卫视播出,叫停网络热播美剧等等。

近期,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OTT)市场的政策骤然收紧。所谓OTT即“Over The Top TV”,意思是基于开放互联网的视频服务,终端可以是电视机、电脑、机顶盒、PAD、智能手机等等,如PPS、悠视网、乐视等平台的内容传输到消费者的屏幕上,还有2010年推出的Apple TV、Google TV都属于这种模式,当下市场上出现的各种的盒子,则是OTT业务最热门的形式。

当前中国互联网电视播控集成牌照共有7张,分别掌握在央视CNTV、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上海文广、杭州华数、湖南卫视、南方报业手中。目前,乐视网、阿里、腾讯等互联网企业涉足视频内容业务,都需要在这7家中选择合作者。

在此次严厉的管控行动中,广电总局提出了明确的整顿要求,要求7家播控平台牌照方在一周内进行整改,整改内容包括:取消视频专区,不允许商业网站以节目服务平台形式与牌照商进行服务专区合作;禁止第三方视频APP插件;关闭OTT的回放功能等内容。另外,广电总局已明确未来不会再下发互联网电视集成牌照,内容厂商只能在已有的7家牌照商中寻求合作。

一系列堪称史上最严厉的OTT监管政策,立即引起了市场的反应。7月16日、17日乐视公司股价大幅跳水,两天累计跌幅超过20%。除了乐视,原定16日发布的阿里天猫魔盒2并未如期发布,转而发布了阿里家庭数字娱乐生态合作伙伴,其中更突出了与华数传媒的合作关系。

不难预见的是,即使此次整改过后,牌照商在产业链中的话语权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内容合作方在利润分成中的比例,恐怕会进一步降低,由原来的5:5,可能会变成3:7甚至更低。所以,不可否认的是,广电总局的严厉管制政策,实际上发挥了维护牌照的价值、甚至牌照租值的作用。

如果从三网融合角度看,OTT业务的出现,各种盒子如雨后春笋,是互联网企业对电视屏幕的进攻,本质上是起到了电视屏幕网络化,电视屏幕内容市场化的作用。前者侵蚀了广电网络的价值,后者消除了内容牌照的价值,长此以往,所谓三网融合,就是广电网络、内容牌照被消融。

与互联网企业的草根野蛮生长不同,广电系的企业发端于国有政府部门,多年蔓延的裙带人际网络更紧密、更快速地把企业的市场利益转化为部门的权力冲动。所以,当互联网企业侵蚀广电牌照利益的时候,招来广电的强烈反弹也就毫不奇怪了。

不过,事情本不该这样。

不管从传播形式、显示技术、还是制式标准来看,广播电视可看做互联网电视的一个特例,而非如广电强调的是广播电视形态的一种。从职能上看,随着新技术的兴起,信息产业蓬勃发展,工信部本身应该涵盖更大范围。从行政级别上看,广电总局仅是副部级单位,而信息产业部则是正部级。所以,三网融合,从技术形态的新旧、范围的大小上看、未来的方向来看,都应是互联网占主导,更为强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