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程度上,九段线(中国外交部的正式叫法是南海断续线)已经成为南海争端的象征,以至于菲律宾提请的仲裁案中,主要诉求之一就是裁决九段线无效。那么,九段线到底是一条什么线?有地理坐标么?中国是否可能放弃九段线?中国下一步应该处理九段线?
中国政府迄今没有就九段线的性质给出清晰的界定。台湾海峡两岸南海研究界大致有这么几种观点:海上国界线,传统海疆线,历史性水域线,历史性权利线,岛屿归属线。我们一一予以辨析。
以部分军方学者为代表,认为九段线是海上国界线,或曰海上疆域线。基于若干原因,坚持这一观点者已经越来越少:第一,坚持这一观点意味着线内水域是中国的领海乃至内水,中国对之享有完全主权,外国船只至多只能行驶无害通行权。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从未主张和行使对线内全部海域的主权,中国政府1958年发表领海声明时,承认南海与中国大陆之间隔着公海。中国政府也曾表示,“不影响外国船舶和飞机按照国际法通过南海国际航道的航行、飞行自由和安全”。国界线内不可能有公海与国际航道。第二,1996年,中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公布了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如果九段线是国界线,意味着南海部分海域出现了两条国界线,这是不可能的。
以部分历史学出身的学者为代表,认为九段线是传统海疆线。线内是中国渔民的传统捕鱼区,这些海域是中国南方渔民尤其是海南渔民的“祖宗海”。但海疆线的内涵不清晰,可以解读为海上国界线、历史性水域线、历史性权利线,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解读为岛屿归属线。因此,对这种主张的讨论只能分散在他处进行。
“历史性水域线”主要是台湾方面的观点。台湾当局是在《领海法》的框架下处理南海问题,并且在1993年公布的《南海政策纲领》中把断续线明确称作“南海历史性水域界限”,主张在这一水域内“拥有一切权益”。 一部分台湾学者认为也认可这种主张。从概念起源看,历史性水域实际上等同于内水或领海,因此,这种主张比较接近 “海上国界线”的主张。这显然与实际情况相距甚远。而且,不同于“历史性港湾”的概念,“历史性水域”在国际法中缺乏明确的界定,只是在国际司法实践中被偶然提到过。因此,这种观点即使在台湾国际法研究界也难以为大部分学者认可。《南海政策纲领》2005年暂停后,这种观点的影响力式微。
认为九段线是历史性权利线的主要依据是:第一,中国首先发现、使用、命名南海诸岛礁,长期使用这些海域的捕鱼权与航行权;第二,中国政府主张拥有南海岛礁与邻近水域,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法》中提及享有历史性权利,这实际上指的是南海。第三,近来有些学者提出,海洋法在不断发展,油气资源开发权与捕鱼权、航行权等都是海洋资源权,可以认为,油气资源权也属于历史性权利的一部分。目前为止,这只是中国单方面的主张,但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获得普遍的正当性:国际司法机构判决或仲裁案例;许多国家跟风,就如1945年杜鲁门发表《大陆架宣言》后出现的情况那样;中国在南沙与西沙进行了实际的油气资源开发并以某种方式(如利益交换或合作开发)被东盟声索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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