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火火等人因大量制造谣言非法获利被刑拘后,在网络上看到的众生相:一直被造谣团伙攻击者和围观群众都拍手称快,奔走相告,强烈支持警方的行动;一直转发秦火火等人谣言的公知大V们如丧考妣,有高调发帖撇清关系的,有用因言获罪为其狡辩的,有怨妇般为其抱屈的……各种不高兴。公知们不高兴就对了!”——@吴法天今早这段描述,虽说必然不会被他的老对手们所认同,但至少“各种不高兴”应该是基本准确的。

而且,从微博舆情来看,“各种不高兴”的强度似乎超过了此前历次。警方对秦火火的刑拘有多高调,那些异议者的抗议就有多高调。

由于发现自己被网络辟谣者指控为鼎力转发“每一次秦火火制造的谣言”,@吴祚来当即开出认罪条件:“声明,如果我真的转过秦火火的造谣微博,并对真实的人造成人身伤害,我愿意负一切法律责任,条件一,出示我转秦火火谣言的证据;二,一家独立的国际认证机构认证其为谣言;三,此谣言对具体的人造成真实的伤害或财产损失”。而后,在反问一句“只许官家放火不许百姓造谣”后,更自行补充说明:“秦火火的问题不是政府造谣、他也可以造谣的问题,而是他造的谣言对谁造成了伤害或财产损失,如果谣言无害,人们一乐而过,它就是笑话或不违法,现在到处洪水灾害,贪污遍地,花巨大的力,追无效的谣,这不是转移视线么?政府与主流媒体与公安部门应该维护人权,打击犯罪,对无害的信息花力量打击,浪费纳税人钱财”。

并且,还要继承揭批雷锋“奢侈”的事业。尽管根据警方材料,秦火火已经承认自己是有意夸大高估了毛大衣、皮靴的价格,也有为雷锋辩护者强调这位孤儿因为并无家庭负担所以手头宽松,但痛恨官方偶像者不予理会。@王川找出新华网上的《1959年雷锋买手表和皮夹克,遭老领导写信批评》,要替“谣言”翻案,并嘲笑官方杜撰民意:“‘秦火火’称‘雷锋1959年为自己添置皮夹克、毛料裤、黑皮鞋等全套高档行头,皮夹克、毛料裤、皮鞋加起来当时在90元左右,当时雷锋一个月才六块钱。’引大量网民不满,北京公安接不少网民报警,要求彻查诋毁雷锋形象的谣言制造者。——智力抢答:这段话哪句是谣言!答对赏五毛注目礼若干!”。

@导演宋翔,甚至是要高声赞美秦火火和立二拆四:“两个青年,成立网推公司,花钱雇佣大量水军,诋毁雷锋、质疑红会、死磕杨澜、追问动车、声讨张海迪,这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造谣行为,是什么精神?尼玛这就是雷锋精神呀!”

当然,愿意这样将秦火火树作英雄,或者以“言论自由”为据替他打抱不平的,毕竟还是少数,尤其是在看过这个年轻人确实显得猥琐的言行后。更多的是对官方选择性打击的质疑,对官方动用暴力机器的恐惧,对官方垄断谣言定义权的不满。

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所以,在过去这一天一夜里,中共官方及官办媒体的过往劣迹被翻了个底朝天,从40年前周恩来和尼克松历史性握手照片的暗房处理,到“中国是法治国家”和“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的现今外交部发言人口径差异……层出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