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在中国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统计,2012年“中国企业500强”总收入为44.9万亿元,相当于2011年GDP总量的95.3%。其中,310家国有及其控股企业营业收入占比为81.87%,净利润占比高达83.61%。另据国资委数据,2011年117家中央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0.24万亿元,相当于同年中国GDP总量的42.9%,净利润近1万亿元。在国内A股市场,上市公司数量占比30%的国有控股企业的市值占比达到了70%。

2006年以来,国有经济开始强化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七大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包括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的绝对控制力。如果将地方国企在燃气、热力和自来水等城乡生活保障领域的经营控制情况考虑在内,国有经济或许在十几个行业领域内拥有突出的控制力。人们担忧“国退民进”的趋势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不利于中国经济长期发展。《经济学人》(Economist)杂志指出中国国有企业存在三大缺陷:第一,国家资本主义(State Capitalism)排挤了其他企业,最终让有关系的内部人而不是有能力的外部人得益。第二,只有在有能力的政府领导下国家资本才能正常运转。第三,这种模式冲击了发达国家在过去几十年建立起来的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对于想在世界有一席之地的发展中国家,国家资本主义有很强的吸引力,但为了自己的利益也为了世界贸易的利益,中国应该减少对国有企业的控制。

中国是否应该降低国有经济比重和减少国有企业数量呢?私有化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么?笔者认为,中国正处于促进经济长期良性发展与深化改革的关键战略转型时期,应慎重考虑和深刻论证经济发展模式及其制度安排等问题。关于国有企业的存在价值,不宜只从经济层面考量市场价值,还应考虑社会层面因素。以下几方面论证提出,现阶段中国需要利用国有企业参与全球资源整合,并致力于推动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包容性增长。

首先,中国匮乏伟大商业机构,可围绕国企培育世界级企业。

1997年,笔者在《改革》杂志撰文提出了企业制度划分的一个标准和“国有企业是超现代企业制度”的观点。世界上有代表性的企业制度可划分为三种:英美型、日德型和东南亚式的家族企业型。英美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特征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相比下国企管理团队一股不持,国企采用的是一种“超现代企业制度”。在充分竞争市场机制下,若缺乏成熟独立的法律制度体系与充分的信息披露机制,现代企业制度是很难生存的,而“超现代企业制度”的生存力更脆弱,这就是为什么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体系以家族企业主导。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西方国家诞生了一批超越家族不断壮大的伟大商业机构,如通用电气、IBM、沃尔玛、西门子等,而传统家族企业则鲜有成长为世界级。这些大公司为母国培育中产阶层、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尽到了应有的社会责任。近年来,优秀跨国公司正积极转型为全球资源整合型企业(GIEs),将全球化引入新的发展阶段。全球资源整合能力将成为强国参与全球化竞争的一个核心资本与商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