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上海纪委通过微博发布对高院法官夜总会娱乐并参与色情活动的调查处理结果,并当即成为各门户首页头条:“现已查明,今年6月9日,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接受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郭祥华邀请,前往南汇地区的通济路某农家饭店晚餐,赵明华又邀市高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市高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倪政文,市高院民五庭副庭长王国军一同前往。晚餐后,以上5人又和3名社会人员一起,前往位于惠南镇的衡山度假村内的夜总会包房娱乐,接受异性陪侍服务。当晚,参与活动的一社会人员从附近某养身馆叫来色情服务人员,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郭祥华参与嫖娼活动”。
根据官方所公布的处罚,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均被开除党籍,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开除公职。稍后,微博上多有媒体引述“知情人”说法,称王国军之所以“从轻发落”,是因为当晚不胜酒力、未参与嫖娼活动,并得21世纪经济报道今晨证实。
就此调侃“赵明华副庭长,你这是给同僚们挖了多大的一个坑啊”,当属互联网围观者的惯用手法。总体来看,称赞上海官方“高效反腐”的声音,在微博论坛上,远不及质疑“丟卒保车”的多。
批评声变成了白纸黑字。中国青年报倒算是有先见之明,昨天就由曹林写出《法官集体招嫖,舆论莫被“热闹”遮望眼》,呼吁公众“要能从‘集体招嫖’中看到这家法院的溃烂”,如今,当上海官方以“快刀斩乱麻”的方式公布了处罚,时评家们确实想更上一层楼。
头版头条刊出《沪3法官嫖娼被开除党籍》后,新京报今晨即由学者王刚桥宣布《法官“抱团嫖娼”,仅开除还不够》:“相对众多‘烂尾’的网络舆情事件,上海市有关部门这次的处置速度和透明程度,值得鼓励……但在近乎‘全民网观’的背后,与其说围观者关注的是法官的私德,莫如说围观者关注的更在于司法的公正。根据官方披露的事实,法官们是在接受吃请娱乐之后,再行嫖娼的。这背后的故事,正待进一步的调查来揭开。网上至今仍有围绕此事件的猛料不断被曝出,也需要职能部门积极收集信息,发现线索并迅速展开调查”。
得到新浪腾讯和凤凰网的推荐,这篇文章的主旨是呼吁监督机制有效运转:“法官‘抱团嫖娼’不能止于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的理由还在于,不仅是业务庭室的法官们相约嫖娼,法院内部的纪检监察人员也有参与。被监督者与监督者蛇鼠一窝,泰然行蝇营狗苟之事,这样的内部监督还有何意义可言……除了内部监督,还应还权于民,并疏通民众监督法官的制度化管道。一个细节是,曝料人曾称,对涉案的某位法官早有举报,也有证据,却未获重视。这次的‘网络反腐’也一样是网下反腐渠道不畅的产物,于个案而言,它算是有效;于制度而言,它又有些可悲”。
财新火线评论则言,“在一个司法不独立,法律难以至上的社会里,法官失德不过是权力失德的一种具象表现”,并就此建议,在严惩个案的同时“更该反思制度缺陷,‘性贿赂’入罪已当其时”。
另有都市时报《处理“法官买春案”要痛打到底》、华西都市报《开除“嫖娼门”法官,更要强化专业化约束》,皆持此论。钱江晚报不仅连发《《救赎司法公信力,任重而道远》、《法官该守住什么样的底线》、《法官集体嫖娼,该倒在谁的枪下》,还由首席评论员戎国强针对人民法院报前天就李天一案所发表的《法治社会不容微博审判》,写出针锋相对的《法治社会需要舆论监督》,高呼“目前的现实,不是舆论监督太多、太过,而是很不够,舆论监督的环境有待大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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