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抵上,今日头条就是媒体行业里的锤子手机,张一鸣和罗永浩应该都信奉一句话——“抵得住多大诋毁,就当得起多大赞美”。
为何赞美,又为何诋毁?
第一财经日报今天开门见山:“一家成立两年多的公司,一款自己不创造内容、仅为个人用户进行个性化推荐资讯内容的App,估值高达5亿美元。”
的确,今日头条App自2012年8月上线以来,以其独树一帜的“基于数据化挖掘的个性化信息推荐”新闻推送方式,迅速成为移动互联网同类产品中最受用户欢迎的新贵,出现在越来越多人的手机屏幕上。据其所公布数据,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今日头条已经拥有超过1.2亿激活用户,4000万月度活跃用户。
在如此这般高歌猛进的当红炸子鸡面前,众多老牌媒体——不论门户或者报纸——黯然失色。于是,当今日头条创始人兼CEO张一鸣昨天向网易等确认完成1亿美元C轮融资、公司估值超过5亿美元之后,同行间涌起的感触只有5个字可以形容——“羡慕嫉妒恨”。
第一财经日报这样描述今日头条面对的行业包围:“一方面腾讯、搜狐新闻客户端已经陆续推出个性化推荐服务,这让它必须直面门户巨头的竞争,而今日头条如何更加精准地给用户推荐内容仍需苦练内功;另一方面则是版权问题,尽管它自称并不创造内容,但当大量内容被今日头条‘拿来’使用、变现,提升自身估值,昨日有消息称,有媒体要联合向今日头条收取巨额版权费。”
“版权费”一说,由@蓝鲸财经记者工作平台昨天下午在微博上预告。只不过,这家创始人出自新浪的新兴媒体对这场维权并不看好:“其实今日头条是通过将链接指到原媒体上去规避风险的,本是想给原媒体导入点流量,也算是好事。可现在纸媒是穷疯了,流量对他们来说没任何用处,他们急需获得的是真金白银,是活下去。原来他们一直在向新浪这样的门户要钱。”
可是,“穷疯了”的纸媒仍然决定要维权。并且,是由其中最有网络影响力的新京报打响第一枪。
社论《“今日头条”,是谁的“头条”》今晨印成白纸黑字,向后辈新贵咄咄发难:“‘今日头条’作为手机App客户端软件,本身并非作品内容的创造者,而是以及时整理和转发当日的‘头条新闻’闻名。在版权法领域中,转发他人作品理应付费,这是人尽皆知的法律常识,但这款软件有没有尊重版权人起码的权利?‘今日头条’的口号是‘我们不生产新闻,我们是新闻的搬运工’,但事实上,其搬运的不仅是新闻,更是版权。所谓的‘新闻搬运工’,掩盖了侵权的事实。”
文章一一列举今日头条“典型的侵权行为”:“首先,‘今日头条’所展现的新闻并非用户直接使用搜索引擎精度搜索得来的,而是该款App事先通过对信息的整理、归类、排行和大数据算法之后,得到‘二次加工’的新闻……其次,通过‘今日头条’搜索展现给用户的信息,在网络版权法中被称为‘深度链接’,即链接对象并非对方主页,而直接达到二三级路径以下的最终目标,虽然省去了用户反复查找新闻的烦恼,不过也触及了版权法所容忍的底线……‘深度链接’几乎等同于剽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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