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国家发改委悄悄地宣布,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即日起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之所以说“悄悄地”,是因为该条消息并没有引起舆论太多关注。但这实在是条很重要的消息,在如今实行专营的商品中,只有食盐和烟草,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被废止,虽然不等同于食盐专营本身被取消,但它表明本届政府在改革食盐管理体制方面,是有诚意的,至少能够推动打破食盐领域的垄断局面,可以乐观预期食盐的官营体制不会维持太久。
现行食盐专营始于1996年,当年通过了食盐专营办法,2006年4月,国家发改委根据该办法又 颁布了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从而使食盐成为我国仅有的保持专营体制、按计划统购统销的行业。而给食盐以专营借口的,则是所谓的为保障食盐加碘工作的有效实施。当时中国正开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等多项工作,可实施效果不理想,这促使政府开始考虑食盐专营。
虽然粮食比食盐重要的多,但国家对食盐而非粮食实行专营,这背后的因素还在于,在中国,食盐专营的历史几乎和中国历史本身一样漫长。远在春秋战国,当时的齐国宰相管仲就提出了“官山海”政策,即对盐铁实行专卖。管仲的“官山海”还以税的形式,到了文功武略的汉武帝时期,因抗击匈奴的需要,真正将冶铁、制盐、铸钱等收归官营。中国历史上有名的“盐铁论”就发生在汉代,汉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 召集各地贤良文学60多人与当时的官营政策倡导者御史大夫桑弘羊公开辩论,史称“盐铁之议”。这次辩论后,酒类禁榷被取消,但盐铁仍然官营。此后,从中唐开始,历经宋元明清千余年间,盐专卖得到加强。可以说,这一切的源头,要算在管仲的盐铁专卖思想上,它是我国食盐专营制度的滥觞,影响至今。
为什么历代政府如此重视食盐专营,要牢牢掌握食盐专营权?原因很简单,在税收来源有限的情况下,食盐专营的收入是历代政府的重要财源,据统计,盐课收入成为历代朝廷仅次于田赋的第二大财政来源。这种情况到了清末,导致官员们宁愿做盐运使,也不做权重一时的一方诸侯。因为前者是个肥缺,也是腐败的重灾区。
今天,尽管食盐的重要性大大下降,但这种历史“遗毒”还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决策者,被管制者拿来为专营体制做辩护。
然而,如果说历代朝廷对食盐官营有着财政制约这个不得已的因素的话,今天由国家垄断食盐的买卖,只会带来暴利和腐败,有百害而无一利。
在专营体制下,从中央到地方设置了两套机构一套班子:盐务部门和盐业公司,造成盐业公司政企不分,既是运动员又做裁判员,从而为其利用市场支配地位,甚至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获取高额垄断利润以及其他由垄断带来的利益提供了可能。
根据一些专家的说法,盐业公司的垄断机理是:盐业公司凭借专营权,突破食盐批发环节,对上游生产领域及下流零售领域也具有控制权,从而从具体市场的专营(合法垄断)扩张成为盐业产供销全行业的垄断。这种纵向垄断行为直接导致在确定的市场上,盐业公司作为食盐产品唯一的经销商,对专营产品具有垄断定价的权利,在欠缺制度约束下,食盐专营经销商得以压低生产商的供货价格,并凭借垄断地位尽可能地抬高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实现其垄断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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