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前处于实体经济转型期,各类破产、并购案例层出不穷。曾经与一个长期在政法领域的朋友探讨,被告知了一连串案件:司法部门是如何通过低价、定向拍卖自肥,以极低的价格获得房产汽车等资产,不由倒抽一口凉气。这样的市场必定是权贵盛行、毫无底线、交易成本高上天的市场,司法腐败是一切腐败之基。

并不奇怪,探讨吴英案件时,人们关注的重点是资产拍卖程序是否公正,法律是否替各方伸张了正义;商铺等拍卖价格引发争议时,人们关注背后的购买者到底是谁,实质含义是,吴英案件是否有司法腐败,谁是司法腐败的黑手。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在召开,根据7月29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本次全会的主题将聚焦“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改革实践已经打开闸门。新成立的中央深改组已召开的五次会议,两次会议都审议通过了司法改革的相关文件。其中,在中央深改组第三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今年6月15日,中央司改办负责人首次对外发布,新一轮的司法改革将在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六省市先行试点。司法改革有四项内容: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通过财务、人事独立保障司法独立,改革重点是破除司法地方化,司法行政化,让司法机构不再成为官员意志的传声筒。周永康案件已经显示司法行政化、司法权贵化的极大破坏力。

上海模式改革已有所成效:严控法官人数,设立检察官助理与法官助理职位,法官自然衰减,再从法官助理中选拔,保障司法人员的专业素质,避免司法人员成为读报喝茶的行政闲散人员,致使法官、检察官毫无职业尊严。司法独立是这座曾出现法官集体嫖娼丑闻的城市洗刷耻辱的唯一办法。

上海推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中,主审法官依法对案件审理全程、全权负责;在合议庭审理案件中,主审法官承担除应当由合议庭其他成员共同担责部分之外的所有责任。法官责任与权利明确。

改革中最困难的问题是官本位,排斥专业法官,成为既得利益的代表。《经济观察报》采访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校长、法学院原院长林维先生,表示“法院院长、庭长甚至一些非审判岗位的中层干部,占据了大多数法官员额,结果把一些长期在一线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挤掉了——这些年轻法官原来是法官,现在可能就只能做法官助理了。那些资历不是特别老、行政职务不是特别高但审判业务能力强的法官积极性可能会受挫”。大学里官员当教授、司法界官员当法官,官本位必须改革,或者当领导、或者当法官,但不能两者通吃。

司法独立、司法公正是中国市场经济继续发展的根基,从交易成本到利益分配,中国市场经济每个环节都打上了权贵经济的烙印,在悬崖边上徘徊。

经济改革的阻力之一是极端贫富差距,导致低收入人士成为改革的反对派。郎顾之争已经十年,这场没有赢家的市场理论战争,反映的是改革中途遇阻的惨淡,此后市场化改革受到重重阻碍,难以推进。权贵市场,国企低效,法治溃败等现象愈演愈烈,成为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无法绕开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