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叶知秋。

如果以社交媒体上的情形来看,中国昨天有那么三四个小时仿佛已经进入突尼斯茉莉花革命的前夜——同样是因为“小贩之死”,同样是躁动、悲愤、绝望,破口大骂、无以复加,恨不得马上就能揭竿而起,推翻这个旧世界。

因为,夏俊峰最终还是被执行了死刑。事实上,四年多以来,这个沈阳小贩的同情声援者也并没有对“刀下留人”有过多大期待,只是幻想着最高人民法院能在死刑核准时能“奇迹”般地网开一面,毕竟,自2011年5月终审判决之后,这道斩首令久久未能签发。但是,现在看来,这两年多的悬念与其说是给他们带来过一丝希望,还不如说是折磨,断头台前的残忍折磨。

最残忍的是,在自己的丈夫就要踏上黄泉路的消息已经被媒体知晓时,他那奔走呼号四年多的妻子张晶还全然不知情。正如21CN网《夏俊峰执行死刑纪实:一个女人的9小时35分》中所记录,“一个被新浪认证为媒体人的博友@康少见看似习惯的提问,显然没有引起她的注意,约55分钟后,她只是习惯性的感谢。在微博上几乎每天都会有人讨论他的老公是否会被核准死刑。”

康少见很可能是看到了那份写明9月25日对夏俊峰执行死刑的宣传通知,官方要求“不炒作”。在微博微信时代,过去密不示人的宣传禁令已经被越来越频繁地泄露出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一种抗议。

“夏俊峰案最高法的复核难道是有结果了吗”——@康少见20时18分的这句留言像是求证,更像是提醒。张晶是在一个多小时后看到了这句提问,可惜,她还没有意识过来,用“没有,夏俊峰案还在最高法院复核”来回答,并“感谢大家一直关注支持”。

是@邓飞的“一声叹息,都是人命”,让张晶如梦初醒。她这才抑制不住泪流满面,喊道“请不要这样对我们好吗?天呐……帮帮我”。

没有人帮得了你。这个失去主心骨的家庭迎来了崩溃的一夜,而她还心存侥幸,不忍把噩耗告诉即将永远失去父亲的儿子:“婆婆看见我房间还开着灯,看见我哭了!就感觉到了什么,点香拜佛了,一个个响头磕呀,我们娘俩一个屋里,一个屋外,怕哭声惊动了强强,天啊,为什么要这样啊?”

虽说这时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网络同情者围拢了过来,但除了看着她“跪求最高院”“祈祷到天明”,也并不能真的帮上什么。能做的就是找出两年前陈有西律师的一段访谈记录,在那段视频里,陈律师指认有城管队员做伪证,强调被带到执法办公室的夏俊峰是在“不逃出去就要被打死”的情况下,才拔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向上捅,“他是无法预计后果的,这是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情节的”。

陈有西并不像他年轻气盛的同行一样,以公开挑战法官作为快事。他听从最高法“鉴于当时的社会舆论环境和社会稳定需要”的建议,并未在第一时间公布2011年6月那份向死刑复核审合议庭提交的这份辩护词,而是延迟至2012年7月,当中国互联网上又掀起一轮对夏俊峰命运的讨论后,才将之张贴上网。

根据辩护词,陈有西向最高法指控“本案原审公、检、法倾向性办案明显直接导致错案”、“一二审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直接导致错判”。他主张刀下留人的主要理由有四条:“城管执法人员极不尊重夏俊峰张晶基本的人格尊严,以傲慢、轻视、争抢、随意推拉、殴打、扣押夏俊峰等粗暴野蛮执法,该行为是本次血案发生的前提条件和重要原因。城管及申、张二人对本案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过错责任”;“夏俊峰防卫行凶,系被迫自卫,主观恶性不深。夏在‘第二次冲突’过程中拔刀刺人,虽造成二死一伤严重后果,但其仍不属于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的犯罪分子,依法不适用死刑”;“夏俊峰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家属愿意全面赔偿被害人损失”;“投案自首情节和被害方过错应当法定从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