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制药公司正加大努力应对在中国的腐败问题,并与有关部门合作消除源头,此前中国官方在今夏对该行业展开打击力较大的调查。

由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和美国制药企业协会(PhRMA)联合编制的一份内部备忘录承认,腐败是中国医疗系统中的“系统性挑战”。

这份被《金融时报》看到的文件称,它期待其会员企业遵循最高的道德标准,并强调公司违反其行为准则的任何“不当行为”都应得到“迅速处理”。

这份备忘录出炉之际,中国正进一步升级对医药企业的腐败、定价和垄断调查,包括近日几起针对国内企业的调查。此前当局在今夏对葛兰素史克(GlaxoSmithKline)等西方制药商发出高调指控。

至今没有一家企业面临刑事指控,但其他大型药企,包括诺华(Novartis)、阿斯利康(AstraZeneca)、礼来(Eli Lilly)、赛诺菲(Sanofi)、灵北(Lundbeck)和拜耳(Bayer),都在过去几周里接待了中国政府机构人员的造访。

相关医药企业和RDPAC此前都未在公开场合具体说明调查内容,只是声明他们一直在中国实行高度的道德和合规标准,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合作。

但这份行业协会的备忘录以更多细节指出在华经营的根本性难题,呼吁行业加倍努力,以确保医疗系统向医护病患的医疗服务提供商支付足够费用,并在全行业引入道德行为准则。

这些内容反映出中国普遍存在的担忧,即当局仅向医生发放不高的薪酬,在持续医疗教育上拨款不足,以及对医院的支持不够。这为由行业资助的、旨在销售高价药物的计划敞开了大门,而这种做法容易受到潜在的腐败指控。

另外,欧洲制药工业协会联合会(EFPIA)总干事理查德·伯格斯坦(Richard Bergstrom)表示,他希望看到欧盟和中国之间就自由贸易协定举行谈判,此类协定将明确号召医疗行业贯彻透明度和道德实践。

他以2011年欧盟和韩国达成的一项协定为典范,该协定要求“医药产品及医疗器材的制造商和供应商,以及医疗服务提供商,须在全球范围内采用道德实践,以实现公开、透明、有问责机制和非歧视性的医疗决策”。

医药公司的业务活动已在很多工业化国家受到新的关注,而美国《反海外腐败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和英国《反贿赂法》(Bribery Act)正扩大审查范围,威胁将对企业在其它市场的违规操作处以罚款。

译者/艾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