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次“先外后内”。10月28日吉普车冲撞天安门金水桥被定性为恐怖袭击的官方消息,先由央视英文频道的微博账号@CCTVNEWS在昨天傍晚17时许发布英文版,大约半小时后再由@央视新闻发布中文版,也就是新华社通稿:“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处获悉,警方初步认定,‘10·28’事件是一起经过严密策划,有组织、有预谋的暴力恐怖袭击案件。目前,已初步查明案件涉案人员相关情况,5名在逃涉案人员现已全部抓获。”

电稿内容验证了此前流传于互联网上的那份线索摸排通知:“北京警方查明肇事车辆为一悬挂新疆牌照吉普车,警方在车内发现汽油及盛装汽油的装置、两把砍刀、铁棍,车上还发现印有极端宗教内容的旗帜。经深入侦查后查明:28日12时许,乌斯曼·艾山、其母库完汗·热依木及其妻古力克孜·艾尼3人驾乘吉普车闯入长安街便道,沿途快速行驶故意冲撞游人群众,造成2人死亡,40人受伤。嫌疑人驾车撞向金水桥护栏,点燃车内汽油致车辆起火燃烧,车内的乌斯曼·艾山等3人当场死亡。

这则简短报道最后宣布:“在新疆等地公安机关大力配合下,北京警方先后将玉江山·吾许尔、古丽娜尔·托乎提尼亚孜、玉苏普·吾买尔尼亚孜、布坚乃提·阿卜杜喀迪尔、玉苏普·艾合麦提等5名同伙抓获。经初步审查,嫌疑人玉江山·吾许尔等人供述了他们与作案人相识、结伙策划并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情况,并称没想到乌斯曼·艾山等人在北京制造暴力恐怖行动后仅仅10余小时,警察就将他们抓获。目前,警方已在嫌疑人暂住地发现‘圣战’旗帜、长刀等物品。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虽说“恐怖袭击”的定义并不会出乎太多人意料,但消息中透露的细节还是带来了一些惊诧。有鉴于@张平特拉维夫所提醒的“一家三口搞自杀袭击,在中东似乎闻所未闻”,@博联社马晓霖昨夜便有感慨:“除劫持袭击外,所有在案的自杀式袭击,都是单独作案,一家三口的确闻所未闻。暴力和恐怖袭击必须谴责,滥杀无辜必须唾弃,但是,造成这种惊天大案的因素必须认真梳理,教训必须汲取。”

只不过,包括门户和各地都市报在内,“恐怖袭击”的消息没能得到中国媒体的头条位置,甚至头版导读也极为罕见。

作为首都市委机关报,北京日报选在二版刊发电稿,另附评论员文章《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坚决维护首都安全稳定》:“无辜的游客,鲜活的生命,瞬间被暴力恐怖犯罪残忍戕害,这种反人类、反社会的犯罪,为世界各国法律所不容,为人类文明和人权道义所不容,为社会秩序和民族团结所不容。暴力恐怖犯罪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必须依法严厉打击……首都的安全稳定责任重于泰山。首都稳,全国稳。我们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首都稳定,珍惜民族团结,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另两份京城畅销都市报也需要履行本地媒体的职责。除了一字不易地沿用新华社原题“警方破获‘10·28’暴力恐怖袭击案”,新京报与京华时报今晨所发头条评论——《恐怖袭击是文明世界的共同敌人》、《恐怖主义是当代文明的共同敌人》,异口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