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掀起一场媒体自由风暴的中国报纸周日发表致歉信,此前该报一名记者承认收钱撰写有损一家大型本土制造企业名誉的失实报道。
广东的《新快报》上周发起一场大胆的造势活动,要求警方释放陈永洲。但该报周日在头版致歉。此前这名记者承认为了出名和捞取金钱利益而杜撰有关中国第二大工程机械制造商中联重科(Zoomlion)的报道。
“经警方初步查明,本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大量失实报道,”《新快报》周日表示。
陈永洲是在10月18日被中联重科总部所在地——湖南省会长沙的警察拘留,理由是他涉嫌损害该公司的“商誉”。他曾发表一系列报道,称中联重科夸大了销售数据——该公司否认这些指控。
《新快报》发起空前的宣传攻势、要求释放陈永洲之后,陈永洲的案子受到全国关注。该报在头版发表题为“请放人”的社评,并在次日跟进发表“再请放人”的大字标题。
上周六,官方的中国中央电视台(CCTV)播出一则报道,显示陈永洲向警方交代,有人付给他50万元人民币(合8.2万美元),让他写一连串有关中联重科的报道。
戴着手铐的陈永洲说,许多文章是由一个未点名的中间人提供现成文稿的,在以他的名义发表在《新快报》的署名文章中,其中一些文稿他连看都没有看过。
《新快报》在致歉信中表示,其在事发后为争取陈永洲获释而采取的“不当做法,严重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教训深刻”。
发生这件事的大背景是,自习近平出任中国国家主席以来,中国官方加大了对媒体的管控力度。陈永洲的案子最初在新浪微博(中国的微博客服务,类似于Twitter)上引发了公愤。许多人提出,持有中联重科部分股份的湖南省政府是在试图保护该公司。一些评论人士提出,这起事件令人对习近平发起的反腐败运动产生怀疑。
《新快报》在上周的社评中曾经写道:“假如,你是个记者,写了些批评某公司的报道。有一天,警察叔叔把你抓了”。
就连官方的新华社也对长沙警方跨省拘留陈永洲的行动提出质疑,称警方应当“拿出更多证据,否则就放人”。很少为记者说话的中国记协上周则一反常态地表示,希望“湖南有关方面能够做出有司法依据的、令人信服的说明”。
虽然《新快报》已就陈永洲的行动做出道歉,但本案令人再度担忧中国被控犯罪的人所得到的对待。
美国有些地方有所谓的“游街示众”(perp walk)做法,即让媒体拍摄已被逮捕、但尚未出庭受审的人。最近几个月中国也出现了中国版的“游街示众”,已有好几个人在电视上向警方认罪。
8月份,中国中央电视台播出了在中国颇为知名的企业调查员韩飞龙(Peter Humphrey)承认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片段。
“今天,比新闻界更悲伤欲绝的是律师界,”时事杂志《凤凰周刊》(Phoenix Weekly)编委邓飞在新浪微博上讽刺地写道,“因为他们猛然发现法庭不见了,辩护消失了,审判不需要了,他们就要失业了。”
朱莉(Julie Zhu)补充报道
译者/何黎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