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否应该推动宪政转型?本来,这不应该是个需要讨论的问题,因为,过去三十多年来,中国就在宪政化。

难道不是吗?容我举出几个例证:

二十世纪中期,农民被剥夺了自由迁徙的权利。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农民可以离开家乡,到城镇打工。接受过很好教育的青年人也可以在城市之间自由流动,寻找满意的职业,尽管户籍制度仍给他们带来很多麻烦。

八十年代初,伴随着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人民公社解散,政府推动村民自治。九十年代以来,在社会生活各领域中,也涌现并活跃着大量非政府组织,在政府之外从事文化、教育、慈善、公益活动。

文革一结束,众多深受文革之害的党政高级干部皆强烈要求建立法制。2004年,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法治就是宪政的基础;执政党和政府也反复提出,建立和完善民主制度,民主当然是宪政的基础。

今天,在中国人大、政协会议上,虽然不乏只举手不发言的奇葩,但毕竟已有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断发出与政府不同的声音,表达公众的意见。

2004年修改宪法,第十三条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国家对国民的一个自我约束的承诺,是宪政的重要基石。

今天的媒体,从传统媒体到网络媒体,都可以讨论民主、法治,可以维权,可以批评领导人,这在四十年前是不可想象的。FT中文网的存在本身,就是宪政化的象征。没有最基本的言论表达空间,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媒体声音?

在上述现象中,我们可以看到自治、民主、法治、权力的分立,它们共同构成宪政。当然,这几个领域的制度都不完善,但你不能说中国没有宪政。

或许可以引入一个概念:宪政性,用以刻画制度宪政化的程度。一种制度的宪政性可以用从零到一百的刻度来标记。在当代中国,有些领域的宪政性已到60%,有的领域只有40%,或者更低。但不容否认,各个领域已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宪政的安排。由最初的没有到现在的有一些,这就是宪政化。

也就是说,中国已经在宪政化之路上走了三十多年。我们经常用“改革”这个词来形容中国之体制变革。略加考察即可发现,改革就是宪政化。改革前的制度,完全没有宪政性。经过三十年改革,也许具有了50%的宪政性,中国部分地建立了具有一定宪政性的制度。正因为此,才有三十年的繁荣。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没有70%的自由迁徙权,怎么可能有东南沿海的“世界工厂”?

从这个角度看,前一阵关于宪政的争论,甚无谓也。

公然反对宪政的人,无视中国已在宪政化进程中的事实,闭着眼睛指点江山。问题是,执政党本身就内嵌于这个宪政化过程中。很多宪政化措施是中共提出的,并且经由它的决策,变成政策、法律,乃至宪法。中共过去三十多年执政的正当性,也来自于宪政化所带动的经济增长。

最为重要的是,中国国民、尤其是中产阶级对宪政化过程将会持续的预期。国家秩序之稳定主要依靠国民的希望,尤其是居于主导地位的阶层的希望。中国过去三十年社会结构最大的变化在于中产阶级异军突起,成为主导阶层。他们因为宪政化过程而崛起:企业家群体受惠于私有产权承认与保护制度,白领群体受惠于自由迁徙制度。他们的生活方式也由言论表达自由、法治等等制度所塑造。虽然这些制度不完善,但他们还算满意。更重要的事,他们相信,制度在渐进地变革。他们总还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