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是不幸的,吴英也是幸运的。与吴英类似的一些集资人已经命丧黄泉,而吴英还能够继续为自己抗争。

这位侥幸逃得一劫的女子,现在准备为自己的资产辩护,如果升值的资产能够清偿债务,吴英显然能够得到法律与良心的双重安抚。

很多人为吴英鸣不平,理由一,认为民企无处融资,借高利贷是迫不得已;理由二,根据浙江高院的新闻,当时吴英名下有一些房地产等资产,今天已经大幅升值,足以偿还债权人本金。

民企融资难是一回事,但民企非法集资是另一回事,两者不能混同。吴英虽然有实体支撑,但在最难的时候,明知无法偿还却四处借贷,已属赌徒式的穷徒末路。吴英名下的房产今天升值,不等于吴英是个精明的投资家,她缺乏风险控制,注定不能熬过经济下行周期。就像一个期货炒作者大亏了一把,眼看着市场反弹大叫我赢了一样不靠谱,因为这时,这个失败的投资者已被扫地出门,没有本金继续支撑。市场里风云万变,任何一个赌徒在没有老千的赌场里长期赌博,输赢的概率是50%,这是基本常识,所以,以今天的房产升值来印证当初没有错误,毫无意义。

回顾吴英案,有两个真正值得探讨的议题。

吴英初起时从事实业进行的融资,不过是市场草根经济发达之处的常见景观,为什么有司视而不见,不能建立起真正高效的地方金融,民营金融,坐视风险轮回三十年,我自岿然不动?有关部门的不作为致使浙江民营经济无法发展壮大,无法获得足够高效、有严格规则的金融服务,到今天陷入房地产与高利贷货币泡沫中不能自拔,这哪里是吴英个人的悲剧,分明是中国市场经济的集体悲剧,他们或者上市圈钱,或者沦入高利贷的猎物,在无限逼近成本线的地带进行极限竞争。

2013年金融根本性改革初现端倪,有关部门应该看到中国金融真正的问题在于低效与欺诈,他们应该建立根本性的信用遴选机制,放手让金融机构寻找到诚信、高效的企业,无论这个金融机构来自貌似精英的互联网,还是看似土鳖的农信社,只要能够有特定的金融机构,满足绝大多数企业的融资需求,中国的金融改革就能够成功。这绝不仅仅是为了避免出现日后的吴英式惨案,更是为了中国的草根经济能够兴旺发达,从野草转变为参天大树。

另一个议题则来自于对吴英资产的处置,相关处置工作的高效与公平受到严厉质疑。事实上,建立法治市场经济,司法的独立与公平是法治市场的基石。

资产处置是一面镜子。吴英被查封的资产有明确的清单,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法院新闻发言人就吴英案专门答记者问,介绍了“吴英被扣押查封的资产”,现在要问的是,是否如吴家人所说被低估。资产处置组对可能升值的房产和公安机关追回扣押的珠宝均未作处置,仅对易贬值损耗的部分汽车及物资作了处置,得款均存于吴英案专用账户。

当初,2007年2月10日,东阳市政府发布公告,称本色集团及吴英因涉嫌犯罪,已由东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东阳市政府已组成清产核资组,负责本色集团的资产清理、财务审计等工作。政府主导的资产处置小组,早在2008年,法院尚未作出一审裁决前,就开始对吴英名下资产进行拍卖,而现在,进展慢如蜗牛。东阳市委一位官员最近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浙江省高院指导下,处置小组正积极与法院沟通,以推进相关工作。

法院认定吴英目前无法偿还的债务为3.8亿元。如果如吴英代理人认为,吴英被扣押的财产早已升值,那么升值部分到底归谁所有?是吴英还是公司?债权人能否得到足额清偿?谁将购得这些资产?注意公平细节的人,可以密切关注这些人、这些事,当作中国法律溢价的试金石,比听一万句口号要好得多。

资产归谁,是产权问题,是本质问题,被罚没的资产仍然有溢价,关键是这些溢价是否以公平的渠道,进入了产权真正所有人的手中。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