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社会问题的讨论中,价值观往往是清晰的,但社会问题却复杂多变,这往往会误导人们的判断,引出一些模棱两可的观点冲突。现实中这种纠结很多,从张艺谋七个孩子的传闻引发的名人是否应该遵守计划生育之争,到新近的主张废除死刑的人该如何看待刘志军的刑罚——有人就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呼吁废除死刑与呼吁对刘志军严格执法的微博贴在一起,嘲讽其观点分裂。
面对复杂的世界,科学上的一个方法就是抽离出最本质的事实,建立抽象模型,化繁为简——比如,地球可以变为一个点,人的偏好可以变为数字。同样,对于这类争论,我们不妨化繁为简,抽象出问题的实质,之后,再化简为繁,返回到现实问题中去。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来抽出问题的实质呢?
首先,要做减法。最近话题中的人的具体身份干扰了最本质问题的呈现,所以,我们应该做减法,减去具体个人的身份、社会形象的干扰。但是,光做减法不行,还必须防止事实被过度简化,从而失去了现实价值。比如,有人说,“对于这类问题,我不管涉及到的人是什么身份,只要其行为属于人的基本权利,我就支持”。这种看法是“恶法非法”的观点,但其谬误之处在于把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直接形而上地简化为了“凡违反人权的恶法都不是法”的纯理论争论,太过简化、抽象,而未考虑社会现实。所以,应该做加法,把社会现实加进去。
“恶法亦法、恶法非法”的讨论源远流长,我想要把它说清楚,显然是自不量力。不过呢,这并非纯理论的学术讨论,而是中国现实中的问题,在中国,现实往往太过鲜明、突出、黑白分明。所以,只要减去干扰,加入社会现实,很多纠结的问题实际上容易得到一个基于现实的结论。
关于张艺谋的传闻未得到证实,但却不妨由此引出关于“明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讨论。这个现象涉及到两个主体:明星与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当然是恶法,即使不赞同这一点,也没关系,因为我们这里讨论的是一个抽象的恶法概念,你可以把计划生育换作劳教制度、新闻审查制度、限制市场制度等。另一个主体是明星,明星是靠自己的努力才有荣耀与财富,显然算“贵”,但算不上“权”,这种身份的模糊定位就带来了道德上、价值观上判断的模糊,遮蔽了问题的本质。但是,实际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免于处罚,归根到底还是权——不管是本身的还“租”来的。
所以,具体是谁并不重要,我们只需要抽象地以“权力”概念代换。通过这种方法,我们不但做了身份的减法,简化了事实,抽象出本质。更重要的是,同时,还做了社会现实的加法,把过度简化的“违法人权的法都是恶法,都是非法”的观点置于中国的语境之中,对行为的主体进行了中国语境下的具体化。于是,一个多变的、模糊的社会争论就变为了这样一个命题:“当权力不遵守违背基本人权的恶法时,应该支持还是批评?”
三十年以来,随着极权消解进行过程中的意识形态消解,控制放松,在腐败的侵蚀下,对于一部分有政治资源、靠近权力的人而言,恶法即便存在,也变得柔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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