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蔓延着对中共借打击谣言之名清除异已的反感与抗议,直至将之比作“因言获罪”、“文字狱”。
首先,是对薛蛮子被控“嫖娼”“聚众淫乱”背后真实用意的猜忌,并因上周四央视《新闻联播》“用十分之一的时间播报”而激化。批评者普遍认为这种由卖淫女亲口讲述性交易细节的公开报道方式,有违大众传播平台的媒体伦理,包括@新华社中国网事这个同样隶属于中央喉舌的微博账号,也曾在前天深夜,以捎带上李天一案的方式感叹:“连日来的一些新闻报道,让一些家长感到很难接受。对个别违法犯罪尤其是涉性、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报道,口无遮拦,极力渲染细节,不顾隐私和良俗,好像恨不得提起受众的耳朵灌输那些事。新闻报道要激浊扬清,媒体也应遵守基本报道规范。新闻怎么写才合适?不妨问问愿不愿意给自己的孩子看”。
至于那些不需要给央视留情面的民间异议者,更是花样百出。有人组织抗议者举起“想上央视就去嫖妓”的横幅,有人新创段子:“在超市,看到两个家庭主妇一起去买菜,一阿姨说:‘最近新闻联播说薛蛮子嫖娼,儿子问我什么意思,我该怎么回答呢?’另外一个听了生气地说:‘你居然让你儿子看新闻联播,他是不是你亲生的?’”
正是借助这个视角,凤凰网周六首页顶部推出《嫖娼案上<新闻联播>能成为惯例吗?》之论,率先打开市场化媒体正式刊文批评央视此番表现的缺口:“薛蛮子嫖娼这样的社会新闻,成为《新闻联播》的‘重头戏’,人们感受到的不仅是‘耳目一新’,同时也感受到了作为网络大V嫖娼,与一般嫖娼、与官员嫖娼事件,在‘新闻价值’上的不同分量。这条新闻造成的视角‘冲击力’,用通俗的话来说便是,播得极其反常……在这个更具‘思想阵地’意味的黄金版块、黄金时段,细数薛蛮子嫖娼被抓前后,包括性癖好、欠嫖资这些‘儿童不宜’的情节,可谓开了历史的先河。无论对这档栏目留给人们传统概念的新闻形态,还是对表现手法的突破,都是一种史无前例的颠覆,这难免给受众留下了无限遐想的空间”。
作者刘雪松是钱江晚报新闻评论部主任,在上周一于自家报纸刊发的《请以法治精神来看大V嫖娼》中,他已经表达过对那些“不顾嫖娼事实本身、一概以阴谋论、迫害论为薛某某叫屈的声音”的鄙视,5天过去,他也还是坚持“在这些疑惑声中,不排除有凭个人好恶为薛蛮子嫖娼‘洗地’的盲目站队者”。
不过,眼见大V嫖娼上《新闻联播》,他决定要和那些微博异议者一同问声“官员嫖娼能否一视同仁”:“《新闻联播》在试图消除‘卖淫女是法律专业学生’等可能被人设局下套的疑惑的同时,并未消除旁观者的另一番顾虑:薛蛮子作为天使投资人、美籍华人的身份之外,这个处处不忘批评政府的‘意见领袖’,会否成为官方打击网络谣言、特别是‘大V传谣’的首靶?倘若不是,上海法官抱团嫖娼案件为何未能获得如此高调传播?为什么诸如雷政富、衣俊卿、刘铁男这样的高官合法性生活之外的丑闻,不能成为新闻联播的热点新闻?……或许原本政见归政见、大V归大V、嫖娼归嫖娼的几重关系,本身不具有事实的关联性。但是,一个名人嫖娼的社会新闻报道,不遗余力地详尽披露即便是常人在公共场所也难以启齿的细节,不停地提示人们名人大V的身份,不但让人往‘政治对抗’与‘屁股不干净’的动机上去联想,还会让人产生‘国内名人与美籍华人’、‘名人大V与政府官员’之间存在某些关联的怀疑。《新闻联播》毕竟有着‘喉舌’的特殊功能,它完全不同于一般的都市类媒体,更不同于《太阳报》之类的西方媒体。为什么一个美国公民在中国嫖娼,要给他黄金时间详尽披露的‘特殊待遇’?为什么上海法官们的放浪,网民们只能在自媒体举报的原始画面中得以争相窥探?为什么《新闻联播》报道薛蛮子嫖娼细节之后,引发的争议能够超出薛蛮子嫖娼被抓这一事件本身的争议?这些问题,都非常值得主流媒体的思考……此次薛蛮子嫖娼上了《新闻联播》,如果能够成为媒体监督公开透明的新模式和新范例,那么,那些更应受到民众监督、媒体监督的政府官员,因为权力的‘特殊身份’之下的犯罪细节,包括常常在官方媒体的表述中,被以‘与多名女性发生并保持性关系’、‘生活作风腐化堕落’等言词一笔带过的犯罪情节,是否都应成为一种‘惯例’和常态一一详尽地还原在受众面前,放在‘喉舌’的鞭笞之下?毕竟,他们在公权之下的违法私生活,对于社会、对于法治的伤害,一定比任何一个普通人、任何一个名人大V的违法嫖娼造成的恶劣影响,来得更大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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