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案庭审甫定,中石油窝案迅即拉开了序幕:国务院国资委主任、中石油前董事长蒋洁敏,中央候补委员、中石油副总经理王永春,刚刚升任中石油副总经理的李华林以及旗下上市公司两高管冉新权、王道富,接连落马。尽管自去年起就有所传闻,但火山爆发之时依然热力十足。
笔者以为,相较此案背后的政治八卦,更值得反思的是几乎陷入停顿的国企改革。须知,在即将到来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议程中,最缺乏社会共识的当数国企改革。
反思中石油案,首先必须面对这样一个残酷现实:央企贪腐者不止是这五人,有问题的也不仅是中石油。就拿中石化来说,先是董事长陈同海贪腐近2亿元,且生活奢靡、日均销金4万元;继而爆出1200万的天价吊灯(后澄清为156万);然后中石化广东分公司被晒出百万元的茅台采购发票……过去十年,金融央企、电信央企高层贪腐案也层出不穷。面对如此沉痛的现实,如果我们还是将问题一味归咎于个人的道德问题,那显然是掩耳盗铃。
央企为何频传警讯?
其一,腐败是垄断的孪生姐妹。在石油、电信、电力、烟草等行业,央企拥有明显的垄断地位。垄断是最霸道的商业模式,也是央企高利润的主因。一旦失去竞争压力,轻轻松松就能赚钱,企业管理层就难免“耽于安乐”。一名外资基金经理说,“我走访过全球主要的石油公司,但中石油总部之奢华令我咋舌。”
其二,内部人控制。央企名义上是全民所有者,但全民无法行使股东权力。即便国资委受权管理央企股份,但国资委依然不是人格化的股东,国资委的官员不可能像关心自己的财产一样关心国有资产。因此,股东的虚化,导致国企存在严重的内部人控制(insiders' control)。这一点在20世纪80-90年代的学界讨论中已经形成共识,也为90年代后期的央企改革奠定了认知基础。一旦形成内部人控制,就会出现高福利、高在职消费、跑冒滴漏、乱投资的局面。央企占全国职工人数的8%,但工资和福利收入却占50%以上。作为股东的“全民”,不仅不能享受股东权益,反受其害:要为央企垄断埋单,承受更高的油价、电价、通信费等。
其三,政企不分。企业管理也是一种职业,需要相当的技能、经验甚至天分。企业管理者一般有两类:企业家/创业者,以及职业经理人。但在现行央企体制下,央企高管保留了“行政级别”,由组织部门任免,本质上是“在企业任职的官员”。优秀的官员未必能成为优秀的管理者,因为两者要求的技能和风格迥然不同。据称蒋洁敏曾放言“活着要进政治局,死了要入八宝山。”在行政权力主导央企人事的大背景下,出现这样的想法并非不可理解。一旦央企高管呈现这样的心态,不仅难以安心为企业创造价值,反而可能把企业作为自己贪腐和买官的阶梯。在这种体制下,少数真正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却可能因为与体制“不兼容”而遭厄运,红塔集团的褚时健、健力宝的李经纬都是悲剧英雄。
吴敬琏教授回忆说,“大概从1998年开始,我就提出了权贵资本主义问题。市场经济最本质的特点,是自由的、自主的交换,如果上面始终有行政力量在控制,如果强势政府强化到主导经济资源配量的程度,那就不叫市场经济,而叫权贵资本主义了”。从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笔者担忧,央企已经成为权贵资本主义的温床。我们必须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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