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9月22日前后中国发改委又有两名司局级官员“被检方带走调查”。随着中国反腐风暴的持续,发改委也接二连三曝光贪腐案,该系统司局级以上官员东窗事发见诸报端案件已有十多起。中国经济领域这个位高权重部门成为反腐重灾区之一,引发媒体有关“谁来拯救发改委”的评论,连带还有发改委该收手时就收手之类的呼吁和建言。

上述权力寻租与贪污受贿案件,首先当然是少数官员个人违法行为所致,然而其根源也深植于中国转型期体制矛盾之中。只有针对其体制根源切实改革,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规范的笼子里,才能使行政部门该收手时都收手。

首先还是补充说明一点,发改委部门受命主持事宜并非都该收手,比如发改委部门职能包括分管发展与改革工作,目前中国改革任务紧迫繁钜,显然不能收手而应力推。中国作为大国,在区域协调等领域仍需特定部门承担规划统筹功能等等。行政部门确需收手之处,是动用公权力对市场经济运行实施过于频繁的准入、数量与价格干预,是近来成批量取消的形形色色的行政审批与管制,是三中全会改革决定誓言要大幅减少的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

上述观察隐含一个问题与前提:中国20多年前已确立市场经济体制目标,10余年前已初步建成市场经济体制架构,当时最高层还提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限制公权力是市场体制内在要求,行政力量过度干预本来早该逐步减少与收手;然而反观多年实际情况,虽然市场经济架构早已初步建立,尊重产权与平等竞争早已成共识,为什么一些行政部门干预之手反倒越伸越长,以至于北京十八大以后简政放权与约束公权力成为深化改革的重头戏之一。

这个看似悖论性现象自有其复杂原因,根源之一是中国宏观调控过于宽泛化。从学理和经验看,市场经济下需要实施宏观经济政策以求宏观运行稳定,然而如果在宏调主体确认、工具选择、对象界定等方面缺乏大体清晰的规则界限,如果行政部门在宏调名义下可以相当随意地干预经济运行,则不仅会不同程度带来宏调微观化问题,而且会对市场预期稳定带来不利影响,当然也难以做到让政府部门与官员在过度干预方面真正收手。

回顾中国十年宏调史,为上述逻辑提供了经验案例。新世纪初年中国经济展开新一轮开放景气增长并取得巨大成就,然而在汇率、利率、土地制度改革滞后与价格扭曲环境下,中国可贸易部门生产率追赶提速伴随顺差急剧增加,推动货币信用过度扩张并与经济基本面强劲增长动力相互激荡,派生以房地产价格飙升为突出表现的新通胀模式。虽然认识判断新世纪初年通胀形势颇费周折,中国央行在政府部门中较早意识到货币信用和资产价格涨幅过高,2003年6月初发布121号文件,试图采用货币信用政策手段调节房地产业增速过快风险。

然而该文件引发业内人士少见公开质疑与部门政治的微妙博弈。同年8月中国国务院出台18号文件全面部署房地产政策,其中把房地产看作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表述被解读为对121文件的反制,折射体制内对当时宏观形势不同看法。2003年秋冬季决策层接受经济偏热判断转向实施紧缩性政策,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部门投资管制在宏调组合政策中占据突出地位。2004年4月底严厉查处江苏一家民营钢铁企业,掀起一场被媒体形容的宏调风暴。产业政策手段在宏调政策中重要性进一步提升,并在此后多年呈现某种路径依赖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