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与工商总局的争执来得猛烈,去得也快,假货问题不管责任在谁,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暂且不谈,但这一来去匆匆的口水战背后的行政执法随意性,却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

如果说工商总局作为执法者是在执行规则,那么在此次阿里事件中,他们的表现难说专业,也在损害自己的权威。

上周五,国家工商总局在发布了《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其中淘宝网的正品率仅为37.25%。随后,27日,淘宝发布了一份名为《一位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心声》的公开信,指责工商总局网监司司长“黑哨”。淘宝的批评很具体,比如,抽查样本严重不足,不够科学,也看不出来避免偏差的原则。

对于淘宝这封公开信,工商总局态度淡定,对外表示:“仅仅是一个抽检结果,不能过度解读,也不存在不公平的问题”。但是,淘宝发出的不是一个抽象的批评,而是一个具体的指控。对于具体的指控,轻描淡写的说一句“不能过度解读”,实则是将原本属于技术上的讨论延伸为非技术讨论。对于抽查中是否有偏差,是工商总局作为监管部门必须回答的问题,也是其政府部门执法权威的来源,但工商总局的回答,却显得有些随意。

更随意的是这一事件随后的演变,28日工商总局态度突然变化,由之前的淡定变为严厉,将之前一直没有公开的《白皮书》赫然挂在官网上,从主体准入把关不严、对商品信息审查不力等五个方面对阿里提出严厉的指责。

用白皮书的话来说,就是监管部门发现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存在诸多违法经营行为,“长期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长期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理,以致养痈成患”。这似乎委屈十足,为自己辩护。不过,不管是之前的替淘宝遮掩,还是之后的用抽查结果敲山震虎,其实质上反映的均是行政与执法的随意。

只是在中国,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随意,一切似乎都会在这种随意中不了了之。但工商总局的翻云覆雨并没有就此结束。 后来白皮书从工商总局的官网上消失了。

而工商总局看似随意的举动,外界对其作为一个国家机构的举措,却必然是严肃对待的,白皮书虽然消失了,但其中透露出之前替淘宝的遮掩与之后对淘宝的指责,却使事情持续发酵。美国律所Robbins Geller Rudman & Dowd LLP根据白皮书的内容,宣布以涉嫌违犯证券法为由将阿里巴巴及其部分高管告上纽约联邦法院。在国内习以为常的执法游戏,到了外国人哪里,变得严重起来。

面对这一情况,工商总局出面缓和事态,表示白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而马云与工商总局局长的友好会谈,则让事情迅速降温。

纵观整个过程,撇开浮在水面上沸腾着的假货问题,是水面之下的行政执法过程的随意,而导致这一切的,则是更深层次的不依法治国逻辑。

淘宝的确存在很多问题。 虽然说假货源头不在淘宝,而在生产制造,但根据相关法律,淘宝在“明知应知”的范围内,对假货承担连带责任。作为工商总局,也有权力要求淘宝配合打假。更重要的是,淘宝本身是一个平台。淘宝上的商家,都是独立于阿里的法人,他们的行为与阿里并无法律上的义务关系,淘宝无法为其上面的所有活动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