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部署“2015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国家网信办统筹开展“净网2015”、“固边2015”、“清源2015”、“秋风2015”、“护苗2015”等五个专项行动;环保部展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当我们看到各级政府部门在不断地部署名目多样的“专项行动”、“专项整治”、“专项执法”时,我们就看到了政府部门的积极做为,但也看到了“运动式治理”在当前国家与政府治理工具选择中的盛行,看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治理范式转变的难度系数。
鉴于此,我们有必要对“运动式治理”的传承路径、作用机理以及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影响进行深入的探究。
“运动式治理”的传承路径
“运动式治理”可以追溯到革命战争年代。革命战争时期的农民运动、整风运动是早期的运动治理形式。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运动式治理”模式得到了充分的继承和发挥。“三反”、“五反”、“人民公社”、“大炼钢铁”、“文化大革命”、“批林批孔”等等运动形式多样,虽然针对的问题和着力点不同,但都带有浓重的政治色彩。
改革开放之后,政治领域的“运动式治理”慢慢淡出,但行政领域中针对社会问题的“运动式治理”得到了延续和保留。各种“严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等在当今的治理中仍然是使用频率颇高的治理工具。
在公共管理理念和工具广为传播的今天,为什么“运动式治理”在中国执政党的治理工具箱中一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其首要的原因是治理的路径依赖。当公共事务出现要解决的议题时,“运动式治理”成了熟悉的、驾轻就熟的选择。
“运动式治理”模式挥之不去的原因
“运动式治理”之所以不断地老树开新花,其中缘由是多方面的,最根本的是中国常态治理能力的不足。
首先,“运动式治理”的方式是中国的执政党和政府对社会问题的回应性宣示。一些社会问题是长期积累下来的痼疾,很难在短时间内药到病除,社会民众身受困扰,关切度很高。比如食品安全问题,事关广大民众身心健康,社会关注度极高。这时候采取的运动式治理方式,可以展示对这些问题的高度关注与重视的态度,是对民众需求的一种回应。其次,这种方式是集中力量下猛药,短期绩效明显。“运动式治理”常常通过政治动员的方式来发起,集中多部门人力、物力和财力,短时间内强势作为。“运动式治理”的暴风骤雨必然收到明显的短期效果。这一点也迎合了部分领导者对任期内绩效、短期绩效的追求;同时,还要看到的一点是,“运动式治理”可以弥补常态治理能力的不足。当正常的制度、机制不能奏效时,运动式治理可以打破体制机制局限,通过临时机制来缓解问题,起到打补丁的作用。比如APEC会议期间,对北京周边地区环境的集中治理,换来了会议期间的蓝天白云,会议在良好的环境下举办,国家、民众都避免了在环境问题上的尴尬。
“运动式治理”对国家治理现代化形成伤害
尽管“运动式治理”的盛行有其存在的理由,但是,“运动式治理”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追求是相悖的。它会对国家治理现代化造成三方面的伤害:第一,运动式治理常常是短期、临时的集体行动,缺乏稳定的组织、机制、资源支持,缺乏系统性。虽然可以猛药见效,可以弥补常态治理能力的不足,但无法达到长治。假如“运动式治理”成为“常态”,那么治理体系的系统性将经常性的受到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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