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三中全会的一个“亮点”,是在中央层面设立全面深化改革协调领导小组,按照全会决定的表述,改革协调领导小组的职能是“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换言之,该小组有四大职能。

就中国改革的经验和实际情形来说,要推进这种一揽子的涉及政治、经济、行政、社会、文化、生态和党建、军队的总体改革,确实需要一个具有权威性的超越具体利益的超级机构来负责设计、协调和监督。而现有的机构中,不论是国务院系统的,还是党的系统的,无一部门有这样的担当,它们不是缺乏权力,就是缺乏权威。

中国改革近年来之所以推进不力,不是缺规划,而是缺行动。中共把改革的规划大权和推进力量交由国家发改委行使,然而,正如此前不少专家所抨击的那样,这个由“计划体制最核心堡垒”改造而来的发展改革部门,自身存在三个利益冲突,即改革和发展的冲突,审批与改革的冲突,计划经济与市场化改革的冲突。换言之,发改委本身是改革对象,由它来负责设计和推进改革,可想而知阻力有多大。何况,发改委不过是一个部级机构,尽管其实际重要性要超出其他部委,但一旦当它行使改革协调权力时,会受到其他有部门利益的机构的掣肘,而发改委的法定权力和权威使它很难撼动其他部门的利益。

有鉴于此,在推进这种全面改革时,一个超强机构的存在是有必要的。

“领导小组”是怎么来的?

但是,此种必要性仅仅指的是这个机构本身。当我们把眼光投向中国的“领导小组”现象,会发现,“领导小组”在中国已泛滥成灾。人们不能不追问,如此众多的“领导小组”,和常设的政府部门是什么关系,和党的组织是什么关系?

在中国的机构设置中,“小组”属于议事协调机构的一种。顾名思义,议事协调机构,是指为了完成某项特殊性或临时性任务而设立的跨部门的协调机构。一般来说,“领导小组”有三种类型:常设型、阶段性和短期型。常设型多针对涉及面广、关乎全局的重大战略性、基础性任务而设。阶段型通常是为完成某一项阶段性的特定任务和工作而设。短期型一般是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或某项建设工程而设。成立这些“小组”的目的,不外乎是要整合部门资源、为决策实施提供组织保障;或者是要完成特定任务、弥补常规治理手段不足;或者是强化各机构间的信息沟通。

1958年6月,中共决定成立财经、政法、外事、科学、文教5个小组,这可能是“领导小组”的滥觞。改革以来,曝光率最多、知名度最高的,恐怕要数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现财经领导小组组长按惯例由总理李克强兼任,副组长则由常务副总理张高丽兼任。除财经小组外,李至少还兼任国务院系统五个领导小组的负责人。而国家主席习近平则是中央对台领导小组和外事小组的负责人。

中国“领导小组”的泛滥由国务院众多的小组可见一斑。在今年三月一次清理议事机构的文件中,国务院至少撤销了三十多个各种各样的“领导小组”。保留下来的还有七个“领导小组”,以及其他不以“小组”命名的议事协调机构。这只是国务院。至于政府系统和党的系统中有多少个“小组”,未见统计,全国恐怕更数不胜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