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国企改革始终是一个焦点问题。

最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

习近平指出,“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是改作风的深化,也是反“四风”的深化,国有企业要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表率。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国有企业负责人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坚决根除”。

随即,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张云就表示,“坚决拥护金融高管降薪,不折不扣执行”。

可见国企限薪首先是官员整风的延伸:既然国企负责人是组织部门任命的,并和官员一样具有行政级别,且日后还可以做官,那就必须和官员一样被“整风”。

前一阶段的中石油、华润等央企反腐风暴,的确暴露出央企存在的共性问题:一些高管借助“市场化”的外衣获得高额奖励,例如中石油副总经理、昆仑能源董事长李华林(曾任周永康的秘书)2012年薪酬总计为1387.2万港元(约1094.7万元人民币)。不仅如此,2012年李华林在管理层激励期权上大赚了一笔,至少有1.7亿港元;高管存在诸如官场的奢靡之风,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甚至一顿饭可以吃掉几十万;还有就是国企高管利用手中大权,高买低卖实现利益输送。周永康之子周滨最重要的赢利模式就是与中石油做“买卖”。

凡此种种,皆表明一些央企已沦为内部人硕鼠的“豪门盛宴”,成为权力套现和腐败寻租的温床。

虽然央企的高管待遇存在诸多问题,但是否通过降薪、取消职务消费就能解决问题?我看未必。其实,在现行的党管干部体制下,央企高管薪酬某种程度上是个无解的难题。

如果央企高管都拿高薪,这当然不公平:第一,同样级别,央企高管的待遇远远高于政府官员;第二,央企的利润主要来自于垄断地位和政策变化(例如石油价格的调整),而非高管的努力;第三,高管内部有能力和业绩优异的,但更不乏混日子的、没有能力和业绩的,或者象李华林那样“有背景”的。

但如果央企高管都拿低薪,这依然有问题:第一,有能力的、没能力的,有业绩的、没业绩的,大家都低薪,也不公平;第二,薪酬过低,会导致优秀人才的流失;第三,薪酬过低,会降低高管工作积极性,出现不作为、怠工,这会导致企业价值受损;第四,薪酬过低,会加剧道德风险,引发更多的腐败。云南红塔褚时健、上海光明王宗南,都是能人,但其合法收入与其贡献极不匹配,可以说他们的“腐败”是不合理的体制逼出来的。从原理上讲,一个人的待遇要和他所管理的资产匹配,才是合理的。例如,如果你有50亿资产,有人自告奋勇不拿任何报酬替你管理这些资产,你会放心地把资产交给他吗?当然不会,因为存在显著的激励不相容。现在央企的高管待遇与所管理的资产规模存在类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