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周阿里股价大跌,很多人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它和中国国家工商总局的口水战。阿里在声明中,已经很明显地暗示工商总局的做法不“公平”。它认为,存在假货问题的电商并不是个案,监管部门在抽检方法等方面存在针对性,甚至歧视性,甚至有可能被竞争对手所利用,所以工商总局的相关做法是应该被义正词严地否定的。

实际上,阿里并不是从“我没有假货”挑战工商总局的,而是从“你不应该这样查假货”质疑总局的。我觉得中国观众不会接受这种理由,因为大家会朴素地认为,如果是假货,那就是怎么查都可以,至于程序是否公平公正公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不是真的有假货。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歪”,你不去理会自己是否“正”,老是质疑拍照者的拍照方法,觉得别人把自己拍丑了,我觉得很难说服中国观众。

所以,阿里可能是为了对其他观众喊话,比如美国的资本市场。只有将中国监管部门描绘成歧视性的执法者,阿里才有可能将自己描绘成为一个不成熟法治环境下的受害者,而不是一个不成熟法治环境的最大受益者,最终将自己从假货事件的漩涡中摆脱出来。这个策略固然不错,甚至可以说是唯一聪明的选择,但真的很难具有说服力。

假设工商总局认定的阿里正品比例是准确的,那意味着阿里的收入中可能有很大一部分,间接来自于那些非正品或者存在误导的产品销售。换句话说,阿里的世界性成就,恰恰建立在中国不成熟的法治环境之上。不少人认为,为了扶持以阿里为代表的中国电商业,中国政府其实一直在查处假货以及税收监管等方面,非常宽容。在这种宽容下,各种大“马”、小“马”都可以自由地吃夜草而肥。

在企业上市前,中国部分监管部门通常会出具所谓的合法合规证明,以证明这些企业在报告期内甚至在全部历史上都是“清白”的。在这个关头,多数监管部门都会对拟上市企业特别支持,对相对微小的违法行为“高抬贵手”。所以我觉得工商总局没有在阿里上市前披露那个打假的白皮书,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阿里上市后,监管部门开始整治阿里的假货问题,也是可以理解的:我该给你的支持都给了,我总不能永远对假货“高抬贵手”下去。正如阿里巴巴集团在招股书中提到的未来挑战中包括,“中国的监管和法律体制复杂且还在不断发展,因而未来的新监管规章可能对本司的业务提出新的要求”(the regulatory and legal system in China is complex and developing, and future regulations may impose additional requirements on our business.)。 但是,长期受到特别关照的阿里,似乎在感情上完全无法接受。同时,它也要给众多国际投资人一个交代。如果这个交代不能过关,等待它的可能是曾经重创许多中概股的投资人集团诉讼。

投资者诉讼的主要理由,可能是阿里的信息披露不完全,从而误导了股票投资人。多家美国律师所选择在阿里股票大跌后代理投资人起诉,正可以将股价损失和阿里的工商查处信息不披露问题相联系。阿里在招股书的“风险因素”章节中是披露了假货问题的(虽然是排在比较靠后的位置),也承认自己经常收到关于销售欺诈的投诉,并且指出自己并无信心彻底解决销售欺诈问题。因此,投资者诉讼针对的,可能不是一般性的假货风险信息披露,而是隐瞒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查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