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1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方案。经过了短暂热捧之后,经济观察家们对改革的热情逐渐降温。普遍观点认为由于既得利益集团阻挠、政府自身反腐运动和短期经济增长压力的多重影响,中国改革的速度将逐渐放缓。

这种观点有所偏误。首先,习近平此次改革的重点不是经济,而是政治。对于行政体制和市场机制的改革能够确保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其次,中国领导人显然不会接受结构性调整会带来周期性衰退的说法;他们相信,维持短期高增长率有助于为深化改革提供空间;第三,今年出台的一系列经济改革措施恰恰说明改革已取得飞速进展。

执政改革取代经济改革成为首要议程

理解了执政改革的重要性就不难理解近期的反腐运动的作用。截至目前,中共反腐运动已调查、惩处七万余名各级官员,甚至波及军方要员。其范围之广,影响之深已非外界传言的习近平为了巩固权力、剪除异己、消除前任影响等原因所能解释。

很明显,此次反腐运动的目标是减少中国政治体制中对腐败的容忍度。上世纪70年代后期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一直对地方腐败熟视无睹,只要达到经济增长目标,地方官员就被默许从改革中谋取私利。只有当贪污数额巨大(如90年代末的厦门远华走私案等)或公共利益严重受损(如2005年陈良宇违规使用社保基金案)时,中央政府才会采取措施。

实践证明,这种妥协在中国还是低收入国家时期是有效的,确保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但随着中国人均GDP达到6560美元,逐步迈向世界银行定义的中等发达收入国家行列,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就要依靠科学执政,规范立法和减少腐败。因此,反腐运动非但没有偏离改革的轨道,而恰恰是政治、经济改革顺利推进的基石。

同样,10月召开的四中全会上所出台的法制改革草案,虽然仍规定中国共产党的地位高于法律,但却标志着中国向全面建设法治社会迈出了重要一步。正如李成所指出(详见Fourth Plenum Has Opened Discourse on Constitutionalism, Governance),用一届集体会议来讨论法制改革本身就标志着在中国探讨法制建设的可能。法律专家认为,诸如设立巡回法庭、公开庭审决议、禁止党政干预、允许涉及环保等的公共利益诉讼等具体改革措施的施行将使中国执政变得更加公平、透明,更能解决人民诉求。反腐运动是中央政府调整地方权力的重要措施。

最后,一项重要却容易被忽视的改革措施是6月30日出台的财政体制改革。2016年前,中国将完成近20年来对税收和政府支出系统的第一次重大调整。重点项目包括基于土地的地方政府筹资,地方债券发行,地方税收重组,资源税与环保税等。改革的目标是重新明确地方政府定位:从单纯的拉动经济增长转变为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

周期性经济管理推进改革进程

理解了政治改革的地位,改革措施的先后选择和一些经济问题的存在原因就变得显而易见。不少批评家认为,中国政府为了保持短期经济7%的高增长,忽视了长期结构调整的目标。除非政府下定决心革除经济中的无效率成分并且遏制负债的高累积,结构性调整很难取得成效,而这些措施都会大大降低经济增速。简言之,除非被证明失败,原有的发展模式将无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