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大权在握的中国政法系统前主管周永康,因“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被中国的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据中国官方的新华社报道,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了对周永康的一审判决,认定周永康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滥用职权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报道称,因周永康案中一些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国家秘密,负责审理案件的法院对周永康案不公开开庭审理。

报道还透露,周永康及其家属的受贿金额共计逾1.29亿元人民币。周永康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

周永康曾是中共政治局常委,是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已开展两年的反腐运动中落马的最大“老虎”。

这位令人畏惧的中共中央政法委前主管,是1949年以来面临正式腐败指控的中共最高级别干部。他曾领导的政法委,权力涵盖了法院、司法、公安及国安系统。

去年夏天,周永康被中共“双规”的消息首次得以确认。相关调查于去年年底结束,之后周永康被开除党籍,并被移交司法,4月3日,周永康被以“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罪名,在天津被提起公诉,并接受正式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