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反腐风暴刮倒周永康以后,我们更明确地知道,所谓“腐败”肯定不是个别人的道德问题,反腐也不能只靠“反腐”手段就能取得最后胜利。我们所说的“腐败”其实并不仅仅是腐败,这个大家都懂得。这不仅是指制度缺陷会导致腐败,而且是指腐败会带来制度性破坏,还是指腐败的一个重要形式就是扭曲制度。一个腐败分子能够从一个普通党员一路高升到政治高位,不知要经过多少道审查,周永康事例说明免疫系统显然有问题。但这还不是问题的全部。

一个身居高位的腐败分子对人民和国家的犯罪决不仅仅是贪占了数亿元人民币,而可能是对这个社会的系统性颠覆。据说徐才厚手握军队升迁大权,竟受贿约16亿元。让我们震惊的不是16亿之巨,而是他竟敢拿中国的国家安危做交换。试想一下,如果我们的军队指挥官是拿钱换来的,真正的军事家就会受到排挤;更何况以徐才厚之位高,用钱所买之官岂只团长旅长,而应是极高级别。一旦发生战争,这样的“军官”能打仗吗?这不是毁我长城吗?这难道能用“贪腐”二字概括得了吗?

中国的腐败:个体——群体——制度腐败

我们很显然不能把徐才厚案看成是一个孤例。如果身居高位的徐才厚在卖官上作出了“表率”,他的下级不会仿效吗?如果全军都是任人为贤,徐才厚岂不是“高处不胜寒”吗?如果大家都干净,16亿是怎么来的?买了官的人,又会怎样把钱赚回来?我们只能把徐才厚看成是全社会的一个缩影。这一点已被中央巡视组所证实。四次巡视的47个地区,有五个地区存在着严重的买官卖官现象,有八个地区存在着“领导打招呼,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弄虚作假之风。”我们已经知道,贪官不仅是“单干”,而且是拉帮结派。如周永康在中石油和四川省就是任用亲信,培植党羽,以致贪官成窝。

以钱和关系为标准,真正对人民和国家忠诚、有工作能力的人就会受到排挤,以至小人当道。占据公职的结果不仅是他们多捞点钱,而是会对整个社会产生制度性的破坏。如果他们根本不在乎国家的安危,怎么会在乎百姓的福祉?既然他们拉帮结派,贪腐怎能只限于个人行动?既然他们损害民众利益和国家利益方面毫无道德底线,怎么能相信他们在处理公共事务时会大公无私呢?既然他们在贪污受贿时怀贪腐之心,我们怎能期待他们在制定政策和法规时却变得高尚起来?我们怎么能够确保他们所立之法、所司之法和所执之法是公正无偏的呢?

因而,一个比个人腐败更大却更隐秘的腐败形式就是群体腐败。所谓“群体腐败”就是利用手中的公权力为自己的群体牟取利益。这在某种程度上更具有隐蔽性。这是因为,在我们这个社会,为群体争利益可以堂而皇之。在一个群体中,如果某个人能为本群体争取到利益,无论是否损害了社会上其他群体,他都会受到本群体大多数成员的称赞和拥戴。而争取群体利益的方式,则是利用该人在公职上的权力。既然是群体,他们也会互相配合。如果一个本群体的人调到更高的职位上,或从国有企业调到行政部门中去,他就会更多地“关照”本群体。他们或者直接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力发布有利于本群体的“通知”或“意见”,或者借起草某部法律的实施细则之机,塞进本群体的私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