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基础上,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并率先对北上广深杭等14个大城市周边进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成果完善工作将于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这一空前强化耕地保护之举,实令人惊愕。
耕地保护在中国被神圣化
在中国,耕地保护被置于不可思议的重要地位。耕地保护不仅被奉为基本国策,并要“继续实行世界上最为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中国土地制度的最基本立法《土地管理法》更被业内人士称作“耕地保护法”。为此,中国设置了可能是世界上最为繁密复杂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一律要通过审批,还要做到耕地“占补平衡”(即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应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且不得擅自进行跨区域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并要受到高度中央集权、层层分解的指令性计划配额约束(即为保障十八亿亩耕地红线而实施的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的确,吃饭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粮食安全也离不开一定数量的耕地作为基本保障——也正因如此,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常被等同起来。尤其对中国这样一个曾经历过深痛饥荒、拥有世界第一巨量人口,并正处于快速城市化进程的国度而言,耕地保护似乎怎样强调也都不为过。同时,中国以农立国的重农思维主宰数千年,至今仍深植人心;历史上因为饥荒而引发社会动荡的情况不胜枚举。由此就不难理解,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在中国似乎成为不证自明、不可触碰的神圣公理,任何质疑都会招来汹汹声讨。
现代社会对耕地的依赖大为减小
其实,上述看似天然正确的耕地保护信条,忽略了现代社会相比于古代,对耕地乃至农业的依赖程度已大为降低。最明显的例子是,现代社会尽管人均耕地大为减少、水资源大为紧张,但饥荒却大为减少——而当代饥荒最多发的非洲,可耕地恰恰非常丰富。
其根本原因可归结为:科技不断进步使粮食产能大为提高,从而农业剩余,也即农业人口维持自身再生产所需的粮食之外的剩余,大为增加并会不断增加。而且,人类在应对农业灾害的物质与技术水平也大为提高;同时粮食储备机制和技术也大为发展;贸易包括国际贸易的空前便利,使粮食在不同地域间的调剂更为便捷。
此外,现代工商业发展和城市化使越来越多的人口谋生于第二、三产业;相应地,依赖于农耕解决就业和生存的需求则越来越小。即便是当下中国,农村的主要劳动力也都已在城市务工谋生。
对比鲜明的是:古代一场严重的大旱或蝗灾,就可能造成饿殍遍地,流民四起,甚至导致战乱和政权更迭;而即便农业现代化水平不高的当下中国,虽然水资源空前紧张——近十年相似严重程度的大旱次数,竟是历史上的十倍以上,但大旱造成的影响却极为有限,即便是在受到旱灾的农村,出外务工人员几乎无人回乡帮助抗旱。
因此,以饥荒研究闻名的著名诺奖得主阿玛蒂亚•森指出:现代世界饥荒的根本原因无一是因为耕地或粮食不足,而是个人权利如粮食不受强征、交易自由以及社会保障权等,未得到保障的结果——中国1960年前后的大饥荒也同样是如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以当时的大饥荒的教训而限制耕地开发,多少都有点政府犯错、百姓吃药的意味。而现代非洲仍会发生饥荒,则是由于战乱致使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转被打破,农业生产、商业贸易受到严重破坏,甚至连国际人道救济都难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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