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FT中文网一直关注对中国模式民主制度的争鸣与探讨。《当中国统治世界》作者马丁•雅克日前为英国《金融时报》撰文,谈中国的治理制度在过去三十年中的成功,本文为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张静对雅克文章的回应。张静认为,中国的治理实践尚不足以称为“模式”,而是一种不断适应社会状况变化的“反应性理政”。FT中文网刊登此文,欢迎海内外学者和各位读者就这一问题展开持续讨论和争鸣。

与马丁•雅克先生的看法不同,我认为,重估中国的治理“模式”是一个为时过早的工作。理由在于,要让“模式”令人信服,很多方面仍然难以确定。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的社会政治状况确有发展,这些发展可以从下述事实得到观察:有更多的出版物出现,包括翻译作品的高潮再次出现,这些出版物中的部分内容,并未局限在一类特定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体系之内;互联网对公务人员的监督作用出现,不少官员的不端行为被公开;公务员逐步通过考试方式录用,部分职位出现公开竞争;官员晋升和所受教育的关联更强,缺少知识训练的人员更难进入公职岗位;在职业、收入、居住和生活方式等领域,个人的选择增加,对单位的依赖减弱;个人发展的途径出现多元分化,个人和团体外出交流的机会大幅上升;部分资源的实际配置权已经从行政部门转向市场部门,等等。

这些发展的总体趋势,实际上和人们对“政治和社会文明”的认识一致:公民和组织的自主性及自由选择权有进展,公务人员的竞争性增加,对其行为进行监督的社会压力增加,问责和究责从基本没有到开始出现。这些方向并没有偏离世界历史的主流进程。

在我看来,一个东西如果可以称之为“模式”,至少应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一、模式应有一种制度化的稳定性;二、模式应跟其它模式不同,具备独特性或称差异性;三、模式一旦确立后能够被他人所模仿,学术的语言叫做有扩散性;四、模式应不仅自己承认,还被他人认可。如果观察中国的状况,这几个标准目前都不确定,这是模式总结的关键难题。

关于第一点,中国的治理模式已经趋于稳定了吗?似乎还不能肯定。相反,如果观察近30年的发展历程,我们体制的变化反而是常态:不断有之前肯定的政策后来又被否定,反过来也一样,这一点令人印象深刻。这些变化引发了社会关系的重组,比如,“三个代表”政策出台,改变了新生阶层和体制的关系,也改变了政权依赖单一阶级基础的状况。又比如《物权法》颁布,合法化了个人和组织的财产权,这一变化显示了社会经济力量对决策模式的影响,在几十年前这是不可想象的。看上去,这些变化的基本趋向是不断反应财富保护的社会需求,但是其后的《劳动法》以及各种税务条例、房产政策的出台,又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有产者利益的扩张。现在可以看到的是,这些变化基于中国现实的需要,但似乎并未显示出稳定的模式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