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美元,这是港口主任为允许船舶入港停泊而索取的好处费。

船长向总部打电话请示。他可以支付这笔好处费吗?得到的回答是,不行,行贿是违法的。港口主任将好处费降到50美元。船长还是拒绝了。几天后,该船在并未给好处费的情况下被允许入港停泊。延误的时间让船舶所属公司损失了200万美元。

第二个两难局面。有一个建筑检查员威胁要关闭你的工厂,除非你让一个外部咨询顾问做一份风险评估,而那个顾问是检查员的内兄。

这是我在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Chatham House)最近举行的一场关于腐败问题的会议上听到的两个例子。出席此次会议的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企业领袖、反腐败活动人士、律师和学者。

他们传递出的信息令人沮丧。尽管各国都出台了反贿赂法,但腐败仍无处不在,不过腐败形式在不断变化之中。会上一名发言者表示:“腐败基因正在发生变异。”提着一箱子现金去银行开立账户已经行不通了,但如今出现了新的贿赂形式。例如,贩卖女孩的人口贩子正在创建一个腐败网络,就像毒品走私贩子那样。

一位来自俄罗斯的代表表示,索契冬奥会(Sochi Winter Olympics)此前一直受到腐败指控的困扰,这并不令人意外。俄罗斯是个腐败盛行的国家,在冬奥会召开前如此,以后也会继续如此。指望此次冬奥会本身会“出淤泥而不染”,就像指望一名酒鬼在伏特加酒节上保持清醒一样不切实际。

受到指责的不仅仅是较为贫穷的发展中国家。成员国大多为富国的经合组织(OECD)秘书长安赫尔•古里亚(Angel Gurría)表示,企业普遍存在的避税行为就是富裕国家也存在腐败行为的证据。(尽管此次会议遵循查达姆宫规则(Chatham House Rule),意味着发言者和与会者的身份不应公开,但古里亚的发言是公开的。)

尽管《经合组织反贿赂公约》(OECD Anti-Bribery Convention)早在1997年就已获得通过,但该公约的40个签署国(有经合组织成员国,也有经合组织以外国家)中,有半数迄今未对任何人提出过腐败指控。

反腐败组织——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在最新的评估报告中指出,占到全球26.9%出口份额的20个国家,在执行本国的反腐败法方面所做甚少、甚至毫无作为。这20个国家中有日本、韩国、荷兰、西班牙、以色列和巴西。

只有瑞士、德国、英国和美国这4个国家被透明国际认为“积极执行了”反腐败法,而英美两国在此次会议上遭到了代表们的严厉批评。

代表们表示,英国“极不情愿地”通过了《反贿赂法案》(Bribery Act),而按照美国开创性的《反海外贿赂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支付“小额疏通费”(facilitation payments)仍是合法的。

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小额疏通费、以及本文开头提到的那种索贿要求?会议发言者表示,我们要营造一种不再有人索贿的局面,你和你的当地经理人在认识当地官员时可以明确表示,你们有反腐败政策。

有代表在会上表示,情况不会在一夜之间发生改变。太多的人因腐败而受益。

会上传递了什么乐观的消息吗?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普通人正在以行动抗击腐败。这是乌克兰和印度反腐运动的主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