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像欢迎解放军一样,北京人热烈欢迎北风的到来。笼罩多日的雾霾终于被吹散。但可以预见的是,这不会是北京最严重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雾霾。
最近有媒体发起一次现场调查,问题非常简单:“持续重霾天,您还在开车上班吗?”结果并不乐观,在接受调查的153名司机中,仅有三成人对开车说“不”。
这种调查结果并不意外。首先,虽然有数据表明尾气是雾霾的重要原因之一,但知识的普及速度往往比不上直接的观感。比如,在春节期间,车流减小,但仍有雾霾;再如西方发达国家汽车密度更大,但空气却好很多。所以,很多人认为尾气与雾霾关系并不大。
其次,雾霾天气里,挤公交、挤地铁,暴露在空气中,“吸毒”更多,而开启车内空气内循环,的确可以降低车内PM2.5。不过,这一安全并不持久,1小时之后,车内空气就会变差。但是,个体选择往往会陷入一种恶性循环,越是雾霾天气,开车的人越多,而雾霾天气中,大气流动速度更为缓慢,尾气的影响权重就更大。
最重要的是,除了少数人认为“每个人都是雾霾的制造者,每个人也就有义务打扫雾霾”,并积极行动,绝大多数人,在面临减少雾霾与伤害自身利益的选择时,往往会归咎于其他因素,抱怨野蛮施工、污染企业、集中供暖、餐馆、烧烤、秸秆,觉得政府规定的限行、尾气年检只是在“装积极”,并抵制妨碍自身利益的减污措施。这并不奇怪,作为一种典型的公共品,空气陷入了“公地悲剧”中。
“公地悲剧”的原因在于,对某一项资源,个体的、私人的成本与社会的成本不同。在当下中国,地方政府官员为GDP带来的政绩,企业为更高的利润,个体为了舒适取暖、开车,其实都在破坏环境。在破坏环境这一项上,私人成本都小于社会成本。可以说,每一个人都是加害者,每一个人都是受害者,都陷在“公地悲剧”的陷阱中不能自拔。
解决“公地悲剧”的办法是政府介入调节,对资源进行私有化、或根据污染所造成的危害程度对排污者征税,增加弥补排污者的私人成本,使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一致。但是,高昂的社会成本并不能直接驱使政府行动,只有当社会成本转化为政治压力,并压倒政府GDP利益的时候,才能驱使政府行动。而在社会付出的巨大成本还未转化为政治压力时,政府的环保动机不强,环保部门的权力也不够大。
在具体的污染过程中,所有排污者的好处都是实实在在的、明显的、集中的,另一方面,个体制造的污染,却是分散的。对于个体来说,自己制造的那一部分污染仅占自己所受到的污染的很小一部分。比如,一个人开车,享受了开车的好处,并排放出污染。当很多人都同样行动的时候,如果其中一个人停止开车,他会立即丧失开车的好处,却几乎不会改变自己遭到的污染,所以没人会减少开车。但是,当所有人都选择开车的时候,每个人遭遇的污染甚至会大过开车的好处。简而言之,这个时候,社会成本已经由每一个人共同分摊,但他们却陷在公地悲剧的陷阱里,无法自我解决,只能呼吁。
人们呼吁减少污染的时候,明白自己会从更干净的空气、更干净的水中受益,但与此同时,他们往往会低估自己的义务、高估他人的义务,认为在这个过程中,别人的义务会多过自己的义务。比如,消费者会认为,治理雾霾,主要受损的应该是那些工厂的利益,而不是自己开车与用电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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