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天,中国的全国政协会议闭幕。闭幕会上政协公布了对今年的提案的统计数据,中国政协今年共接收了5875件提案,成为正式立案的有4982件,另外有77件并案,撤案202件,还有614件提案被作为意见和建议流转到相关的政府部门“研究参考”。根据公布的数据情况,政协提案涉及了行政体制改革、农业、医疗卫生、反腐、环境污染等中国改革的各个领域。相信很多人没有机会一睹一份提案的真实样貌,FT中文得到政协委员蒋洪先生的授权,将其提案刊发如下,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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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民主才能根治腐败》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第二次全体会议大会书面发言暨提案

蒋洪 界别:民革 委员号:0155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取得了举国瞩目的成果。从中央到地方,一批又一批的贪腐官员受到了惩处,与公款消费相关商品价格大幅下跌,高端娱乐服务业需求锐减,全社会已经深切地感受到中央反腐的决心、力度及其影响。人们期盼着反腐的深入发展,实现根治腐败的目标。

治理腐败的方式总的来看有两种。一种是内部治理,即权力部门内部自上而下的或者相互之间的制约,另一种是外部治理,即社会公众通过各种途径对整个权力部门的制约。对于反腐来说,这二者都是必要的,缺一不可。当前的反腐主要采取了前一种方式。

单纯的内部治理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权力部门中不论是上下级之间还是横向之间都具有利益上的一致性。限制下级的公款消费同时也意味着要限制自己的公款消费,堵住另一个部门的的贪腐漏洞也意味着堵住了自己额外利益的来源。这种利益的一致性会使监督管理逐步软化、弱化。其次,谋求自身好处的可能性与权力的大小有关,权力越大谋求自身利益的可能空间也越大,而受到的约束则相对较弱。这意味着上级会比下级有更大的自我放松的激励,从而导致上行下效,监管形式化。再次,由于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内部监督管理成本会很大。一时的突击也许能够承受,但从长期来看会因代价过大而不可持续,这在实践中表现为“一阵风”,过后又逐步松懈。

因此,单纯地通过内部制约来反腐可能只是治表而不能治根,可能一时见效,但不会是长效,更不可能根治。尤其是从大跨度的时间范围来看,结论更是如此。我国几千年来历代王朝兴衰史可以证明这一点,共和国成立以来六十多年的的历史也同样能证明这一点。对此,人们在很久以前就已经有了深刻认识。早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针对历代王朝的兴衰更替毛泽东就说过,“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可见,建立民主政治制度,强化外部制约,是根治腐败的长效机制。

虽然我国目前在反腐上已取得一些成绩,但离腐败的根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根本上清除产生腐败的土壤。能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只有一个,就是民主政治制度。最近中央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凸显了民主的重要性。民主的基础是公民的基本权力,党多次提出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必须切实地将这种保障落在实处,才能实现民主这一核心价值理念,使之成为现实政治生活中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